近年来,乐至县狠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实施四大举措创新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问责,推动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一是“四联动”推动专项整治。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易发多发问题,创新开展“1+3”四级联动整治,重点解决常委班子联系服务群众不深入、县级部门“玻璃门”“中梗阻”、乡镇干部“走读”进村不入户和村组干部惠民政策执行走样、服务群众态度粗暴等问题,在不同层面对准焦距、抓住关键、找准要害,切实解决问题。 二是“表决器”测评干部作风。开展乡镇和部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社会评价,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群众收集意见,让群众对干部作风进行打分、投票,切实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困难,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三是“点穴式”开展巡查监督。充分整合派出派驻纪检组织和老干部力量,集中对乡镇、部门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实施“点穴式”“精准式”巡查,切实把上级巡视监督的职能延伸到全县各领域,全面促进各级干部廉洁从政。 四是“零容忍”惩治违纪腐败。大力推行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三级联动”办案、“交叉办案”和“提级办案”机制。据悉,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全县党纪政纪立案113件1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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