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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出台规定: 非法不合理低价游双方共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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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旅游局出台规定:
非法不合理低价游双方共担责
【据新华电讯10月28日报道】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此事引发公众质疑。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出如此提示是因为有些游客贪便宜选择低价游,反过来助长了不法企业。市场监管下狠手,必须依靠游客配合。如果不配合,市场仍然无序,没有改观的迹象。
尽管国家旅游局出重拳打击非法低价旅游,但是目前来看仍旧存在几个难以避免的问题。一是“不合理低价”如何界定,不合理低价低价如何界定缺乏科学有效的手段。二是虚假合同如何鉴定,没有明确的标准会使得部分游客承受不白之冤。三是解决低价游手段缺乏。
仅此来看,非法不合理低价游取缔仍旧是值得探讨的事情,至少在目前还看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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