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滥用权力,掌权为己,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造祸人民。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有一些领导干部在上任之初,尚能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但随着时间的延长,警惕性就不那么高了,就会在各种腐蚀面前败下阵来。因此,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行事。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领导干部的级别越高,手中掌握的权力越大,社会责任就越重,越应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切不可滥用权力,谋取私利。 领导干部必须认识权力是人民给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代表人民掌握领导权,每一位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是血肉相连的关系,任何一名干部的成长都是离不开党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人民群众信任的干部。孔繁森同志有一句铭言:“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领导干部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感情和世界观,就会能自觉地克服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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