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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一号文件促土地流转经营,解决谁来种地谁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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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镇化的车轮在带着亿万农民进城就业的同时,也给广袤的田野留下了大大的问号:今后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眼下,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给出了破题之策,就是以解决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国新闻网)
土地流传经营被人称之为经营权入市之举,一号文件将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剥离出来,实现了理论和实际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一号文件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同时,必须坚持家庭经营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其中农户家庭经营是基本面,新型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创新点。在实行中,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保障农民种地自由。在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殖业的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用保障金的形式来防范经营风险可能对农民利益造成的损害。此举有可能会造成农村承包经营体制改革,掀起企业到村投资的浪潮。一号文件明确了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补贴、用地指标、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出台了扶持这些主体的一系列政策,其中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这些有力度的举措,必然为新型主体成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必然促进它们尽快与作为基础的农户家庭经营共同构筑立体式的经营结构。
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体制是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但是同时我们也必须解决好谁来服务问题。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一翼,与各类经营主体形成复合型结构。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户经营主体数量众多的基本国情农情看,更要注重以扩大服务规模来弥补土地经营规模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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