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泸州泸县公安局食药安大队在县城某小区抓获一“微商”。该“微商”刘某以开网店的形式,在微信朋友圈内多次销售有害保健类食品。 在微商之前,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网上卖东西一般都倾向于在淘宝或者天猫上去开店,但是现在在这些电子商务平台开店的成本越来越高,微商作为一种后新兴起来的一种商业模式迅速发展起来,它开店费用少,前期投入少。另外选择在微信朋友圈,QQ群里开店的话,熟人比较多,买方和卖方就不需要再进行信任感的前期建立,迅速地解决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更容易促成生意。 从去年开始,许多人的微信朋友圈开始热闹起来。进口水果、韩国面膜、名牌鞋包、海外母婴用品……朋友圈里的一些朋友突然有了生财之道,开始用“内部价”售卖或者代购各种产品。 但是随着微商的迅速发展,“瘦脸”、“瘦腿”、“瘦腹”假冒产品或有毒有害保健品等滥竽充数,并且来自工商局的调查发现,“朋友圈”代购维权困难。这一系列问题都显示出了对微商的监管困难,微商模式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微商们”也加入了“奸商”的行列,失去了“业界良心”,失去了应有“初衷”。 让我们擦亮自己的眼睛,警惕变味的“微商”,珍惜我们朋友间的情谊,珍藏那一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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