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 县境内最大的墓塚 李元宏夫妻合葬墓,位于阳春镇太平村糖房头组老坟山正前距楠木湾民居50米。 该墓土冢,用条石砌成,呈半圆形,封土呈球形,为夫妻合葬墓,坐北向南。墓面阔12.5米,半径6.8米,高3.8米,墓条石为素面。墓碑三通,三通碑均阴刻楷书碑文,左为李吴氏墓碑,清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建,石质仿木结构,仿两柱一开间,单檐庑殿式顶,碑宽0.93米,高2米,厚0.2米。其中仿柱宽0.16米;中间墓碑为志铭碑,年代不能辨识,由三块石板组成,石质仿木结构,仿两柱一开间,重檐庑殿式顶,碑宽2.67米,高2.9米,厚0.2米;右为李元宏墓碑,清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建,石质仿木结构,仿两柱一开间,单檐庑殿式顶,碑宽0.9米,高2米,厚0.17米,其中柱宽0.15米。其左、右墓碑距中间墓碑0.76米。 李元宏夫妻合葬墓,其墓冢的体量在县境内是无与论比的,它反映了李元宏及其子孙的富裕与显赫。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将坟墓、墓碑、拜台规模的大小,与豪华程度,看作是衡量墓主人与其子孙是否富裕和人丁兴旺的标志之一,是人们深信不疑的封建观念,是研讨丧葬习俗文化不可或缺的民俗事像。2010年,江安县人民政府将此墓公布为文物保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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