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抱养是一种特殊的收养关系,许多膝下无子的人都会选择抱养一个孩子望其能养老送终,也因此成就了许多血缘之外的亲情。但阆中市千佛镇的陈大爷可没这么幸运,他当年好心抱养的儿子,却不愿对他尽赡养义务,陈大爷遂起诉至阆中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近日,经法庭调解,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半路父子斩断了亲情。
男子成家立业难 抱子协议得亲情
这段半路父子缘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当年,20岁出头的邓某因各种原因成为“黑户”,没有户口的他在社会上举步维艰,找不到工作,更没法登记结婚。而陈大爷的出现,成为了邓某生命中的重要转折。
陈大爷早年丧妻,他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将儿子拉扯大,谁知祸不单行,就在儿子渐渐成年,可以分担生活重担时却意外死去,这让陈大爷悲痛不已。许是对邓某寄予同情,或是给自己一个安慰,陈大爷和邓某签订了“抱子协议”,邓某成为了陈大爷的养子,而后邓某取得了户口并顺利成家立业、结婚生子。
家庭冲突不断 老人赡养成难题
陈大爷和邓某成为父子后,两人都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邓某和妻子结婚后双双外出务工,陈大爷则在家照看两个年幼的孙子,和所有老人一样,接送孩子上学,照顾日常起居。虽然辛苦,陈大爷却感受着儿孙绕膝的快乐,似乎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这样生活在2009年戛然而止。
自双方生活在一起,邓某与陈大爷因各自性格的原因,常常发生冲突,家里矛盾纠纷不断,争吵也成为家常便饭,双方关系渐渐恶化。2009年,邓某和妻子回乡后便另买了一处住房和老人分开居住,从此邓某断了与陈大爷的来往,对老人的生活也是不闻不问。
随着陈大爷年事渐高,正常生活难以维持。老人找到当地民政部门,希望能成为五保户,解决吃住养老问题,可经工作人员查实,老人有一名法定扶养义务人即邓某,不符合五保户的条件。老人故将儿子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抱养协议 法庭调解化纠纷
在法庭上,陈大爷提出,当年的“抱子协议”约定的很清楚,邓某应该在自己年老后尽赡养义务,现在邓某的做法让自己不能接受,要求解除收养协议,以便符合国家政策评为五保户维持生计,而且要求邓某补偿对自己多年帮忙带孩子的辛苦费6千元。
邓某也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金钱补偿方面不能完全同意,后经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并与当地居委会共同努力,在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之后,最终邓某同意给付6千元补偿款并自愿承担了诉讼费,双方结束了20余年的父子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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