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政府领导: 我们是锦绣华庭小区的购房户,2012年参加由林业局牵头的的团购房屋,开始说的是林业局集资建房,后来又从名义上改为团购房,并纳入了县委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我们满怀希望地于2012年6月与林业局签定了购房协议,约定28个月建成交房,并交纳了第一批购房款,2014年3月又交纳了第二批购房款,已交足购房总金额的80%以上,还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交纳了维修基金,合同又改为今年6月交房。可如今锦绣华庭小区停工数月,房屋成烂尾工程,林业局束手无策,任由事态发展,置购房户利益于不顾,与开发商相互踢皮球,购房户房屋成泡影,300多客户维权无门。我们有如下疑问请示县委政府,请予解释答复。 疑问一:县委政府的重点工程如今烂尾为何无人过问? 在林业局的大门礼堂内至今还摆放着一块“市、县重点建设工程进度”的公示牌,上面明确石人山锦绣华庭小区经适房建设为县重点建设工程,还明确了政府挂联领导,以前经常听到类似的宣传,还说投资多少亿元,由某某领导牵头负责,经常召开协调会,我们心想既然为县委政府的重点工程,有县领导关心,又是林业局牵头承建的项目就不会有后顾之忧,就放心地交纳了钱款。可如今已停工数月,为何就不见一位领导出面协调决解问题呢?难道是房地产兴旺发达就有领导关怀,出现问题就没有领导愿意出面解决吗?难道领导没看见领导不知道吗?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疑问二:300余户现款购房为何还烂尾? 听林业局介绍,该小区林业局内部职工购房人数达200多户,财政局有几十户,购房总数达300余户,按协议,所有现款购房户均已交足总房款的80%以上,按揭户已于2014年3月办齐了所有手续,可以说300多户购房户基本都是先交钱,然后再将购房户的钱用来建房,这本是任何皮包公司都可以建设的工程,居然还成了烂尾工程。林业局当时不是宣传的,集资建房所找的公司是全县资金实力最雄厚的公司吗?这不是成了一个天大的讽刺和笑话吗?难道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和猫腻? 疑问三:我们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既然是县委、政府的重点工程,既然是政府部门的林业局来牵头承办,既然开发商是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在一切手续和几证完备的情况下我们才与之签定的合同,为何还造成今天这个局面?难道相关单位就没有责任吗?我们多次找林业局,都以推诿搪塞为主,找开发商也是温水烫猪,相互踢皮球,在网上反映也没有任何人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难道我们在外辛苦几十年用血汗换来的购房钱就要成为泡影吗?难道我们的意见和呼声就没有人来管了吗?谁来赔付我们的损失?谁来谁来保障我们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
锦绣华庭小区购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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