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咱们仪陇县的酒吃得也实在太多,不比邻近县的差。官员们是吃得屁眼儿流油了还意悠未尽,反正有人请就去......有感通江的土政策,现转贴给仪陇的老爷们参阅之。吾认为若限制普通群众的规定难以操作,但是管一管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还是好整的,还应该更严些。普通民众的陋习不提倡,不支持,批评循循善诱改正之是不难的! 通江县委办、县政府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国家工作人员和群众办宴席均需提前5-15天审批,而且还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相关单位申报。 哪些酒席可以办? 国家公职人员只可办婚嫁酒、丧事酒 通江县规定酒席申报范围: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寿酒: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 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申报程序:提前5—15天申报,老百姓办酒宴经审批后才能办 通江县规定,该县按照酒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须提前5天填写《通江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具体报告程序和要求为: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非领导职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登记,其中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分别报县教科局纪委、县卫计局纪委、县国资委纪检组备案登记。 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须提前15日(丧葬在事中或事后15日内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到辖区村(社区)填写《通江县群众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再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由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惩罚措施:违规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村干部不吃请违规酒席 通江县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扣0.1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另外,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村支“两委”成员及村民组长要带头不操办、不吃请违规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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