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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莫名其妙“被离婚”了!请宜宾市高县双河乡派出所和宜宾市高县民政局给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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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发生在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双河乡千秋村4组!当事人(钟福培)于2015年6月18日在宜宾市汉旺山监狱刑满释放!当到双河乡派出所报到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时发现妻子(陈孝飞)的户口不在了。问派出所是咋回事,答复是你妻子已经结婚了户口已经迁移走了。当事人说我们还没有离婚咋就又结婚了呢?还办走了迁移户口。随后到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问情况!答复是她(陈孝飞)已经结婚了,她有离婚证!这一情况让当事人疑惑重重!在宜宾市泡菜坛网络上酒都风采的热点聚焦标题是(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双河乡派出所和高县婚姻登记处的不作为!)http://bbs.yb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947128&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258%26typeid%3D258

在同时向市民热线投诉原本7月2号给回复的,可是到现在都没得结果和回复!真心希望各级政府领导能清查高县公安机关和民政局是咋为其妻子办理的离婚证和再婚证直至办理迁移户口的?这些是一个老百姓能办到的嘛?作为地方村委和派出所民政局都应该对一个服刑人员进行帮教的,不知为什么不但不配合监狱进行帮教,反而还帮助别人(现在与陈孝飞结婚的男人)破坏一个正在服刑人员的家庭!作为陈孝飞忍心丢下刚一岁一个月的儿子,在没有离婚的前提又结婚!也不知是如何办到的?值得深思啊!地方职能部门的工作也是到家了的啊!此事情这么久了高县政府也不正确处理!给当事人一个回复!望能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给予帮助和正确处理!望能得到全社会各界人士帮助支持!了解高县政府的作为!

一下是当事人的释放证明、户口、结婚证 照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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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公安机关刑法和婚姻法、户口管理是咋规定的?你们是按章办事的吗?
尤其是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能说说吗?在铁的事实面前,发帖人有错没有会招你们报复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7-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样的重婚罪还需要当事人起诉法院吗?作为民政局可否直接起诉呢?关于这事会影响当事人向民政局申请的刚刑满释放人员回家生活救助吗?时间都这么久了办好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7-3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县为什么有交通局窝案发生?公安局刑警队长(原任)违法?出现这些问题还不及时处理清查深思啊!

发表于 2015-7-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真的是什么证都能办假的
发表于 2015-7-3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离奇了,莫名其妙被离婚了。楼主你遇到的这个事情真奇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 19:48
慌唐,办事员一定得到好处,才会这样!

发表于 2015-7-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都是不想后果做事,相关部门收了什么好处,才会做那么搞笑的的事情,莫名其妙被离婚也是醉了!刚刑满出狱,本想回到家还有家人,结果被整得家都没了!太搞笑了。
发表于 2015-7-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事情!离婚必须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啊,现在一个人都可以办理了!那是不是相关部门,一个人来办结婚证也可以帮忙处理啊?

发表于 2015-7-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只管吃中间自己的利益,也不管政策,不管制度,现在有钱什么都乱了。证件在办证部门都能有假的,那以后我们应该在哪里去处理我们的证件。不按章办事,迟早会出事!

发表于 2015-7-6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在找理由推脱责任,用不合制度的方法处理了,就要承担责任,不是你让当时人去找谁来解决?

发表于 2015-7-6 14: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哪里出的事哪里处理,你就是告到中央也没人管理的。

发表于 2015-7-6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服刑人员经过完全改造,已经准备好投入新的生活,结果相关部门却破坏了一个家庭,就算是女方也有离婚意愿,但没有在双方知晓,并经过正规程序下,这种做法也是违背原则的,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理。

发表于 2015-7-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荒唐了,政府不管吗?失误一说太过搞笑了。

发表于 2015-7-6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奇离婚事件,现在什么都变成了被动形式了,离婚也变得稀里糊涂,相关部门工作完全不安程序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发表于 2015-7-6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年多,出来了,物是人非,办证部门是牵的什么线,拆散家庭还找借口

 楼主| 发表于 2015-7-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_YOrZy 发表于 2015-7-6 14:37
现在是哪里出的事哪里处理,你就是告到中央也没人管理的。

楼主不告只是让更多的人知道原因而已!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5-7-7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时候真的是莫名其妙。

发表于 2015-7-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求网站工作人员将此贴放到第一版!真心希望能得到社会的帮助。此事能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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