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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触法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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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理昭彰,有腐必惩。6月11日,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对这一案件的依法处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昭示了我们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同样也充分地说明了,在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可言,所以,无论你的权力有多大、职务有多高,只要破坏法纪、践踏法纪,就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事实再次告诉我们,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纪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和党纪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党纪的特权。
所以,我们一定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一切诱惑腐蚀保持高度警惕,才能做到不越界、不越轨。也一定要深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乱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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