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组工作条例》)正式颁布,自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6月1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组工作条例》经中央批准于6月11日开始施行,这一条例的问世,不但填补了党内法规中关于党组工作的空白,使党组建设工作目标更加清晰,还为党组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可以说对当前全国8.6万多个党组的建设起到了非常好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其现实意义重大。 我们党历来重视组织建设,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这一组织优势,不断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不断扩大党的覆盖面,不断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才使我们党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此次,《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给党组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总依据总遵循,澄清了模糊认识,为统筹规范党组工作提供了一个有力开局。可以说,面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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