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 一是防止“骄气”,二是防止“义气”,三是防止“小气”,四是防止“暮气”。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6月15日) 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在省纪委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的报告中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防止“四种风气”。 这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就是要求大家争做“谦逊、正直、豁达、上进”的纪检监察干部。所谓“谦逊”,就是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不因取得的成绩而居功自傲,不因别人的赞赏而忘乎所以,用一颗“谦虚谨慎的心”促使自己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的头脑。所谓“正直”,就是要以法理制度评价是非,不以个人好恶、感情亲疏去代替党性原则、组织纪律。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制度创新,把责任制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够完善和滞后的问题,创新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和“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始终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贯穿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过程,把落实责任制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员工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思想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员工家访活动了解员工八小时外生活情况,防微杜渐,使不良之风防患于未然。同时注意组织员工廉政警示活动,提高员工的思想意识,警钟长鸣。 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 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的长期的、自觉的行为,从而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类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认真组织特邀监察员进行明查暗访活动,以推动各单位行风建设不断深入。 加大防范和查办案件力度,促进合规经营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坚持预防为主,“查”“防”结合。尤其对敏感的岗位做好监督防范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查处。加强分行的合规建设,在全行建立起“合规创造价值”的思想理念,使员工能够自觉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旅行自己的职责,对于发生案件的,严肃查办。当前反腐形势面临着复杂的形势,防止“四种风气”是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始终保持的谦抑品格,“谦逊、正直、豁达、上进”则是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保持这种品格的自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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