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纪委紧紧围绕三转,严把立案、调查、审理三道关口指导乡镇查办案件,有效提升乡镇案件质量。2013年以来,乡镇自办党员违纪案件102件,案件优质率达90%以上,无不合格案件和申诉案件。
一是严把案件立案关。每个乡镇在立案前,将初核阶段材料交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把关,主要审查被调查人是否党员、初核问题是否构成违纪、是否追究纪律责任等方面,严禁事情未查清就立案或先立案后调查等问题发生。
二是严把案件调查关。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查乡镇自办案件移送审理前的所有案件材料,把好调查关口。重点对证据材料的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定性量纪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严把案件审理关。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全面审核乡镇自办案件的所有案件材料,在受理、审核、审议、审定、执行等的各个环节给予指导,严把最后一道关口。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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