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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无家可归”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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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居民反映说,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拆迁户,他们的老房子已在2008年被拆除。按照协议约定,本该在18个月后回迁入住新房,到如今,他们已经在外租房生活了整整7年,回迁房仍难以入住。可原址上建起的商品房销售的红红火火,更显得拆迁户的境遇有些凄凉。”笔者作为维权者为了百姓利益而奋斗忍不住要撰文为他们的权益呐喊一声。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拆迁公司的拖沓,至今未对现状出面解决,让这些“本就不富裕的棚户区居民四处漂泊,生活陷入了窘境,一些年长者更是没能等到回家的这一天就已经去世”。四平市多个棚改地块的数千居民都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原因究竟为何?





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是责任,既然你要建设,那就负责到底。现在的情况不得不让人怀疑是想把原来的居民“忽悠着”离开这块地,然后大张旗鼓的挣钱。打着改善居住条件的旗号,申请成功后再从这些被拆迁户下手,从中压榨金钱。被拆迁人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维权的意识又不高,本着相信的念头,积极响应签了协议,房子拆后致使拆迁公司一推再推,一等再等。



拆迁改造本应是好事,现如今却弄的居民“怨声载道”且涉及人数并不少,最终让人不由得感慨,拆迁拆的居民生活困难,家乡不在了,家都没守住。这么多年来这么多人至今都无自己的住房,漂泊在外维持生计,难道就不闻不问?从报道中看,,居民反馈也称告了,但市里仍没有给解决。这些年来,拆迁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各地都在拆迁,拆迁所带来的“利”是很多人所盼的,但这利是否是给百姓的,就仁者见仁,智者见者了。大部分拆迁改造是件好事,但由于工程浩大,时间久,涉及面广,致使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也是再所难免的,可国之根本在于民,地是国家的地,人也是国家的人呀!





这次事件中那边的商品房都买完了,这边的回迁房还没有什么音讯,理由说辞一大堆,希望有关部门对该事件尽快解决,何时能让这些棚改区的居民把家回,有家可归,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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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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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2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帖子都没一个人回,,这社会真是冷漠的可悲呀,,

发表于 2015-6-1 23: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还有正能量吗???都没一个人回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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