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按下民意“表决器”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理念,有利于科学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和成效,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度、信心度和满意度。 通过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向基层传导压力,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形式由群众给党委政府打分,这等于将党委政府带上了“紧箍咒”,广大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坚决抵制诱惑,坦坦荡荡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真实实为群众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群众才会感受到党委政府切实转变的作风和推动每一项工作朝着群众所期所盼不断靠拢所作出的努力,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反腐倡廉,转变作风,树立正气,能不能做到这些,老百姓最有发言权。群众的要求是方向,群众的利益是动力,群众的满意是标准。四川的民意“表决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创新举措,是还政于民的具体体现,必将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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