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然而,怎样才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怎样才能督促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四川正在探索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人民日报)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的不断深入和大老虎的不断落马,反腐败得到了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好评。群众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最权威的评判者。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如何,不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纪委自己说了算,要以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必须把监督权、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把群众“心里话”真正发掘和激发出来。 同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及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方向, 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充分监督,自愿参与评判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将极大程度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制度机制建设。 人民群众生活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他们对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廉洁与否、一言一行最有发言权,他们能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所以,把监督权、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抓好群众参与工作的宣传,使群众的知晓率和踊跃参与率越来越高,群众对社会评价工作有序有效参与形成制度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置身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好不好,让群众说了算,进而形成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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