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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 这样的寻衅滋事,可以逃脱法律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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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许某,17岁,石家庄某高中高一学生,因涉嫌寻衅滋事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父亲许某某便委托了石家庄刑事律师吴永洪为许某的代理律师,并委托其前往派出所看望。(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吴律师探视回来后,也了解了相关的案情,得知警方认为许某在网上发帖造谣,因其帖子转发多次,已然破坏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由于许某仍为未成年人,所以警方先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在吴律师的代理下,最终结果究竟如何呢?更多刑事拘留的相关内容,可以查看石家庄刑事律师的个人网站!shijzxslaw.com/mlist1798/6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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