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52|评论: 0

[注意]房产维权是手段根本之道在预防 4大意识不能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1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日渐临近,诚信维权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老百姓对不良商家讨伐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不管他们的维权是否成功,总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且业主事后投诉的成本远远大于事前预防的成本。其实,买房前考察一下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研究一下管理服务条款就能避免许多麻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就是最好的维权。

了解购房纠纷类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成熟,以及经历种种纠纷之后,许多业主和开发商的维权意识正不断增强,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把许多纠纷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在3·15到来之际,本报综合了几个预防纠纷的典型实例,希望对业主和开发商能有所启示。

定金纠纷

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一般都要交1万至2万元的定金,签一份《房屋认购书》之类的合同。可由于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与开发商达不成一致,或贷款贷不下来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买房人退房。大多数情况下,买房人要取回定金基本是不可能的。

预防之道:定金是否退还,是根据《房屋认购书》上的条款而定的。买房人李士安在购买京西某楼盘一套住宅时,在《房屋认购书》上明确写明:“如因签订《销售合同》时与开发商不能达成一致等非买房人主观原因而退房,开发商如数退还定金。”结果当李士安退房时,毫不费力地要回了定金。

合同纠纷

虽然《销售合同》是标准的制式合同,但由于一般买房人没有经验,开发商让怎么填,就怎么填,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预防之道:买房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如果让每一个买房人像专业人士一样,了解买房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是不可能的。如果在买房签合同之前,花钱找到专业房地产律师代理签合同,会减少许多麻烦,也可减少许多纠纷隐患。

入住纠纷

入住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环境、配套不完善;广告中的“美丽的承诺”没有踪迹;绿化不达标;公摊面积模糊;无故增大容积率;墙体裂缝,地板不平;私自改变墙体位置等。这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买房人是无能为力的,大多数问题还需要开发商来解决。

预防之道: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对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特别是装修问题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提出意见,而且把检查、验收工作落实到每一套房中,才可能把所有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物业纠纷

业主对物业的认识越来越强,要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物业纠纷越来越多。

预防之道:小区物业管理得好坏,一方面取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态度,一方面取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能力。目前,虽然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态度都很好,但由于80%以上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相对来讲,这些物业公司专业化不强,管理经验少,从能力上很难满足业主的要求。

消协提醒购房者要六看

1.要注意考察卖方的“五证”、“两书”、“一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要注意房屋产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务必谨慎。

3.要注意房屋质量。

4.要注意相关设施的设置。购房时要对房屋的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及排污情况作详细的了解。

5.要注意周围的环境。

6.要注意售后服务。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并将商家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

专家提醒

近年来,房地产方面的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为此,专家提醒消费者购房须备四大意识。

维权意识:挑选位置、压低价格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要时刻警觉,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

平等意识: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存在开发商种种以强凌弱的现象。消费者不要被唬住,积极行使协商权。

证据意识:不要轻信开发商的花言巧语。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入住后,一旦发生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可以公证,以证明侵权存在。

求助意识:房屋不同于一般消费品,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极其复杂。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消费者也很难通过个人能力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发生了对己不利的事情,或者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