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鉴宝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大话四川论坛
›
凉山论坛
›
【最高法: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返回列表
阅读:
1367
|
评论:
0
【最高法: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最高法: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复制链接]
风De誓言
风De誓言
当前离线
积分
448
发表于 2015-2-4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看谁没事一天乱闹不。。。
.
http://news.ifeng.com/a/20150204/43096918_0.shtml
赞
打赏
下载APP打赏
打赏列表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回复本楼
举报
返回列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
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