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四川讯(杜长森 张云) 近日,有群众向本网投诉称,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八益尚扬”柬埔寨马德望特质大米的外包装和官方网站及某电视台的宣传片中存在多处违反“有机产品”标识标注和产品宣传的情况。
“八益尚扬”涉嫌违规采用“有机”字样误导消费者
八益尚扬外包装上标注的“有机”字样。
八益尚扬官方网站上关于“为什么说你们的大米是有机的”的回答。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11月15日公布,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有机产品管理办法》第22条、第23条、第35条的规定,未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包装及其产品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示和图案”。
“八益尚扬大米”宣传涉嫌违背《食品安全法》
据本网核实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及宣传片中大肆宣传其大米“味甘性平,具有补脾、健胃、清肺等功效”,已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
“八益尚扬大米”所宣传的“五原”其包装地实为成都
“八益尚扬大米”的外包装和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宣传片中特别宣传其产品的“原产地、原种植、原包装、原进口、原滋味”(简称五原),据知情人士爆料和本网实地调查,该产品真实的加工分装地是成都双流县东升街道迎春路一段1号的成都航都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米业分公司,本网以购买者的身份与成都航都粮油公司米业分公司一位徐姓业务经理进行了核实,该经理告知,八益尚扬大米的仓储和加工包装的确是在该公司,但是要购买必须与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显然,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谓“原包装”的宣传实际是虚假宣传。
为了进一步核实事件真相,本网与销售“八益尚扬大米”的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希望提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资料,并对“原包装”地等虚假宣传问题作出解释,该公司一位李姓的业务主管在电话中承认前期“八益尚扬大米”的加工包装地是在成都双流,但是现在已经在原产地柬埔寨进行了,另外其包装袋上和宣传片中的“有机”字样也已经整改,至于其他问题,要请示相关领导后才能够答复。不过,到发稿时,本网未收到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的任何答复。
发稿前,本网再次登陆了成都八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八益尚扬大米”的官方网站,发现已经其对部分违法违规内容做了调整和删除。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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