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人雲
2014年10月﹐貴州省黔西南州開始實施不勝任現職幹部“召回”管理辦法。兩個多月來﹐全州共有包括59名處級幹部在內的1231名“懶官”被“召回”。其中﹐165人被轉崗或免職﹐67人待崗﹐9人被辭退或解聘﹐其餘培訓後回原崗位。據統計﹐“召回”的幹部總數﹐是近5年來全州調整“不稱職”或“不勝任現職”幹部的總和。(據《人民日報》1月14日報道)
“召回制”是道“緊箍”。一個幹部﹐如果工作干得不好﹐群眾滿意度不高﹐隨時都有被“召回”的可能。這就逼著幹部在其位謀其政﹐真抓實幹﹔逼著幹部轉變“官”念﹐以實實在在的行動贏得群眾的支持與肯定。“召回制”是一種創新。它能變被動督察為主動防範﹐讓優秀幹部有更多機會﹐讓平庸之輩“回爐再造”﹐有利於在幹部隊伍中形成一種爭先恐後﹑勤政務實﹑敢於擔當﹑為民服務的良好作風。
當然﹐“幹部召回制”要想真正發揮好作用﹐還需要一整套嚴格規範的運作程序。祗有健全完善相關細則﹐形成完備的機制﹐才能確保幹部“召回”的嚴謹﹑科學﹐並真正成為一種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