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场镇白梁镇村干部集体贪污,团伙作案。老百姓向镇党委政府反映无数次,同时向县相关部门也举报。但时至今日没有下文。老百姓的举报材料经常还会出现在那些被举报的村干部手里,究其原因,原来赶场镇主要领导和县纪委赶场片区负责人与那些村干部有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具体事由如下。五一二地震后村干部窍立名目,虚立户头骗取国家资金。地方债务偿债中弄虚作假。退耕还林以少报多伙同林业站骗取国家资金20多万。天保林工程款被干部挪用。低保严重不实,富裕户吃低保,五保户和那些特别困难户享受不到低保,村干部拿部分村民的身份证办了很多空白卡,大部分低保款流入干部腰包。村集体账务至少10年没有公布过,乱报生活费。扶贫工作严重造假,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2012年巧设名目套取国家新农村建设资金。请南江县纪委书记万国回复。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请南江县纪委书记回复》的回复
1004749503网友:
你在南江论坛反映赶场镇白梁村村干部集体贪污,团伙作案一事,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关于“清查全村历年来退耕还林村干部虚报伪造骗取国家巨额资金”的问题。2014年3月赶场片区纪工委责成赶场镇纪委并参与对赶场镇白梁村的退耕还林项目工程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查:从2000年起,白梁村与原赶场区林业站以实施“核桃丰产科技项目”(由林业站负责树苗、肥料和技术指导,村上负责组织劳动力栽植和管理,在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第一个八年期间,原区林业站按退耕还林补助实行五五对开的办法进行分成,村所得五成补助,作为村集体收入)的形式开始在该村集体荒山荒坡地带实施退耕还林项目220亩。其中,2000年实施了176亩;2002年实施23.5亩;2003年实施20.5亩。
2003年因群众举报由县纪委和原赶场片区纪检组对白梁村和原赶场片区林业站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对集体的退耕还林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到户、分解到户、签订合同到户,政策兑现到户。但该村一直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没有如实分解到农户,而是以当时在任村社干部、干部的家属和子女及个别农户的名义分解到户。
白梁村先后实施退耕还林220亩,国家兑现补助437830元,上交原赶场片区林业站95787元,村集体收入342043元,其中,316970元用于村社集体公益事业开支,原白梁村支部书记、现任白梁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军堂个人所得25073元。现纪委南纪发【2014】91号文件对白梁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军堂个人违纪款25073元、全部追缴县财政。并以南纪审【2014】46号文件给予刘军堂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关于“清理全村低保发放”的问题。经查:白梁村2011年至2013年农村低保评定都是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来对农村低保进行了评定的,确定享受对象。2011年度白梁村评定了50户,44户是全额发放到农户,村集中调整了6户人农村低保,共调整低保资金6700元;调整出后的资金支付给了其他没有被评上的贫困户12户共6700元。2012年度白梁村评定了58户,52户是全部发到了农户,村集中调整了6户人农村低保,共调整低保资金共8500元,发放给全村其他没有被评上的贫困户11户8500元。2013年度白梁村评定了67户,62户是全额发到农户手中,村集中调整了5户人农村低保,调整低保资金共8500元,发放给全村其他没有被评上的贫困户11户8500元。三年来共集中低保资金23700.00元,分别兑现给白梁村其他没有享受的困难农户,共发出23700.00元。
3.关于“近年来国家下拨给白梁村的各项补助资金开支情况”的问题。经查,近10年来,国家下拨给白梁村的补助资金有:一是公路建设资金355000元;二是财政拨款73810.42元(包括内部结算);三是集体退耕还林收入316970元;四是公益林收入33910.5元;五是社会捐款2410元;六是历欠款收入29182.7元;七是奖金收入3508.8元;八是农业税减免9500元,九是村小学建设资金50870元;十是农科站房屋出售收入4300元;十一是村活动室建设资金50000元。合计929462.42元。白梁村近来的开支主要包括:一是村、社公路建设、维修等开支541401元;二是生活费用42329.05元; 三是银行贷款利息11549.71元;四是其他费用开支96799.33元;五是村小学修建和维护开支67236.48元;办公费开支16190.7元;学习考察费用4812元;村活动室修建和维护开支29216.32元;小额人身保险16580.78元;工资44720.41元;奖金13615元;刘君堂个人开支25073元。合计支出955532元。
4.关于“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旧房出售了,土地、山林一并出售,还在领取粮食直补”的问题。经查,白梁村党支部书记黄显武于2012年2月将位于白梁村一社的房屋含圈舍出售给杜秀之,协议主要内容还包括,黄显武将原承包的4.5个人口承包土地转承包给杜秀之3个人口的,黄显武的自留山和村集体代管山按各一半转让给杜秀之。山林和土地因国家所给的各类优惠政策享受权按实际面积相应转让。黄显武2011年粮食直补基础面积是2.52亩,2012年粮食直补基础面积是2.52亩,杜秀之2011年粮食直补基础面积是3.5亩,2012年粮食直补基础面积是3.5亩。买卖双方面积都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多领取国家补助的情况。
白梁村村主任张汝海于2009年1月将位于白梁村三社的房屋含圈舍出售给本村村民郭军,协议主要内容还包括,张汝海将自己家的承包土地和山林一并全部转让给郭军,但国家因山林和土地所给的所有惠农政策仍由张汝海享受。郭军和张汝海现在都是分别享受原承包土地的相应惠农政策。房屋转让先后,双方粮食直补基础面积都没有发生增减变化。
二、处理意见
1.对“清查全村历年来退耕还林村干部虚报伪造骗取国家巨额资金”的问题。同意赶场镇纪委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即分别给现任党支部书记黄显武、村主任张汝海警告处分,对原任白梁村党支部、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军堂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赶场镇纪委责成赶场林业站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对白梁村退耕还林进行整改,把没有落实到户全部落实到户,兑现到户。
2.关于“清理全村低保发放”的问题。村社干部没有个人贪占,虽每年调剂使用了一部分,但全部用于了其他没被评上的贫困户,作信访了结。
3.关于“2008年地震后国家下拨的危房加固等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问题。所有申报评定程序完全合规,没有违规违纪现象,作信访了结。
4.近年来国家下拨给白梁村的各项补助资金开支情况。原任白梁村党支部、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军堂少记集体退耕还林收入帐25073元,已经立案查处,其余收入、支出较规范,作信访了结。
5.关于“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旧房出售了,土地、山林一并出售,还在领取粮食直补”的问题。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曾先后将位于白梁村的房屋出售给其他群众。同时,还不同程度地配套转让了一不同比例的土地和山林。但买卖双方在房屋出(受)让前后,享受粮食直补的基础面积没有发生增减变化。所以不存在多(骗)领取粮食直补资金。作信访了结。
6.由赶场镇会计核算中心对白梁村村级账务全面清理规范。
于2014年11月17日在白梁村委会议室由党委书记牵头,邀请片区纪工委书记、镇纪委、镇群工办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召开了由白梁村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信访问题满意度测评会,测评会上,1、村委再次公布了村务、财务情况。2、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通报了片区纪工委对白梁村委有关问题的初核报告;镇纪委副书记宣布了县纪委对原村支书刘军堂的处理决定;县纪委对刘军堂的处分决定。镇党委对黄显武、张汝海的处分决定。3、在测评会上群众代表就群众反映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发言,发放了【信访满意度测评表】对群众反映的七个问题进行现场汇总,现场宣布:参会的47名村民代表就群众反映的退耕还林等几个问题进行了信访调查满意度测评。一是关于白梁村退耕还林的问题。群众满意票45票,占95.7%;基本满意1票,占2.15%;不满意1票,占2.15%。二是关于白梁村低保发放的问题。群众满意票42票,占89.4%;基本满意0票,占0%;不满意5票,占10.6%。三是关于2008年地震灾后维修加固及灾后重建兑现情况的问题。群众满意票41票,占87.2% ;基本满意6票,占 12.8%;不满意0票,占0%;四是关于近年来国家下拨给白梁村项目资金的开支问题。群众满意票42票,占89.4% ;基本满意票3票,占6.4% %;不满意2票,占4.2 %。五是关于农科站办公室处置情况的问题。群众满意票45票,占95.7 %;基本满意2票,占4.3 %;不满意0票,占0%。六是关于支部书记、村主任旧房出售了,土地、山林一并出售,还在领粮食直补的问题。群众满意票44票,占93.6%;基本满意2票,占4.25 %;不满意1票,占2.15 %。七是关于反映“公益林补助资金的兑现情况”的问题。群众满意票43票,占91.5%;基本满意4 票,占8.5 %。从满意度测评情况来看,47名村民代表对县纪委、赶场片区纪工委、赶场镇党委就白梁村群众信访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满意。
网友1004749503:感谢您对我们赶场镇白梁村发展以及白梁村村务建设的关心,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赶场镇党委、政府之前已配合县纪委、片区纪工委做过详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的处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与您及全部网友,欢迎您们的监督。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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