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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22:58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跟Ta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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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白云之子 于 2015-1-6 22:59 编辑
至于在2011年3月后到2012年2月前建成的南江县南江镇石笋坝碎石加工厂、南江县黄龙村砂石厂、南江县金瑜砂石厂、南江县博远建材有限公司(长河坝碎石厂),是凭什么拿到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凭什么给他们办理的营业执照?正是他们有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才让国土部门在拆迁中为难,增大了拆迁成本,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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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工商部门就经常干这种鸟事。
2010年前,你批执照还可以收费(时间可能更早),为何2011年以后还敢乱批执照?又没有收费,单位又要承担“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为何还批?
有没有猫泥?
许多的营业执照,都需要前置审批,但由于工商部门属于垂直管理,就往往不听招呼,先发了执照,这个现象很普遍。
结果造成当地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的被动和拆迁的难度,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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