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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290|评论: 19

正义难昭 法威不显 问:谁是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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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县委政府领导:

        我们是百合家园的全体业主,给您百忙工作增添麻烦,实属无奈。我们的烦恼和麻烦始于7年前,一切皆从买房开始。其中的辛酸与无奈,容我们细陈:
一、       房产证的苦恼。 2007年,我们从锦江房产经纪公司销售而由无赖奸商雍和平违章修建的百合家园购得房产(违章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2006年,全县进行了一次房地产市场清理,我们在房地产市场清理后购买的,所以我们以为他是合法的)。到而今7年有余,房产证依然杳杳无期。期间,我们多次奔走于房管、国土、住建等单位之间,也多次与雍和平交涉,但仍没得到他们明确的答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经公布且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时间已经紧迫,我们该怎么办?
二、采光补偿的困惑。2010年底,由于未和相邻的百合家园业主取得采光补偿协议,雍和平所属的荣川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兴建白鹤新居一期工程,该项目设计为18层电梯公寓,高度近60米,与百合家园最近处不足6米,最远处也不超过14米,对我们的住房形成合围之势,严重影响了我们的采光通风条件。为此,我们无数次找到住建局,请求其责令荣川公司停止违章施工,但他们玩起了猫鼠游戏,我们尝到了维权的艰辛,不管您信与不信,事实就是住建局居然管不住不良奸商。在开发商的威胁、欺骗和住建局相关人员的通力配合协调下,我们屈服了,被迫与开发商签订了显失公平的补偿协议。更有甚者,订好的协议得不到有效落实,我们找到住建局,住建局也将协调管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因此,我们请求合理赔偿,由荣川公司补充赔偿,达到公平合理,体现政府维护老百姓利益的决心。2012年7月份,住建局批准了该项目。我们想问的是,是不是仅业主同意,如此近的距离,住建局能突破间距的国家强制标准审批吗?更何况我们是在对真相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如遇地震或水火灾害,我们的生命财产权利能得到保障吗,住建局算不算草菅人命,我们又该怎么办?!
三、消防通道的期望。白鹤新居竣工后,与之配套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却没有完善起来。消防通道的宽度距国家规定的最低距离4米相差很远,最宽处也不足3米,这包括消防通道转弯的地方。试问,这样的消防通道能用吗。因此我们请求领导责令相关部门督促荣川房产公司迅速完善消防设施和达标消防通道。确保在有火事时能尽可能保全生命财产。
四、回家之路何时不在难?在修建百合新居的过程中,荣川房产公司毁坏了我们回家的道路,至今没有修复。这条路不仅关乎我们百合家园的业主,也关乎近万南中学子的安全问题。这条路是南部中学上放学的必经之路。坡陡、路曲、道窄,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目前已发生多次事故。我们不能等到出了生命安全事故才来亡羊补牢。那样的教训已经不少,我们不期望那样,相信你也会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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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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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关注,支持百姓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多多支持: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德的奸商、胡为的官员,百姓之路在何方?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路神仙,给个方子:'(

发表于 2015-1-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顶起。期待ZF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LEISION 发表于 2015-1-6 17:21
好,顶起。期待ZF作为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群众的力量足以托起我们的希望!:)

发表于 2015-1-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支持!

发表于 2015-1-6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执法就是靠吼。到处张贴告示,执法车大街小巷的吼,没看到多少实质的行动。这是不是不作为呢?就在他旁边的中仁医院原本是7层的房子,现在都加了顶,你们说他们干没干工作

发表于 2015-1-6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护合权益。

发表于 2015-1-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修礼哥给南部扔下的烂摊子,够小张来喝一壶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5-1-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书面的方式反映问题,这样的举动很好,不像其他人遇到一件事不顺,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情况若属实,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当着大家伙的面解决好。                         这也是在走群众路线嘛:lol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涂少 发表于 2015-1-9 14:27
以书面的方式反映问题,这样的举动很好,不像其他人遇到一件事不顺,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情况若属实, ...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smartnut 发表于 2015-1-10 09:34
有关方面 是不会出来解释的 哎,,,,,

:handshake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0 20:10
这样的乱修乱建怎么没有人管?还有就是,明明是买的商品房,怎么就成了自建房,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房管局和住建局的领导怎么当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0.93.222.x 发表于 2015-1-10 20:10
这样的乱修乱建怎么没有人管?还有就是,明明是买的商品房,怎么就成了自建房,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房管局和 ...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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