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在征东兴区西林街道双龙六社土地中的问题 被举报人: 内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 易勇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主任 陈光辉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农付中心主任 钟志兵 内江市东兴区双龙六社法人代表 姜功云 1、 易勇依据虚假双龙六社农转非社员名单骗领社会保险 在办理双龙六社社会保险的过程中,易勇没有按照规定到西林派出所调取六社农转非社员名单,仅依据社内法人代表姜功云提供的虚假名单提供给社保局办理了社保。程才连(身份证号511011199007246889)等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易勇身为公职人员没有尽职尽责,侵害了本社农民利益。 2、 陈光辉、钟志兵私扣集体失业保险金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发【2008】15号文件规定,失地农民只缴纳个人部分的失业保险每人1340元,而集体部分每人3229元不由农民缴纳。陈光辉、钟志兵滥用职权,私扣我社集体失业保险金每人3229元,我社共有279名失地农民,集体部分失业保险金共计900,891元,而并未上缴内江市就业局,这笔钱去向不明。陈光辉、钟志兵身为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收取不名钱财,严重侵害了本社农民利益。
东兴区双龙六社 支付到就业局
2011年 9月22日 转付16岁以下失业保险到就业局 167908.00 银行转账支付
2011年 10月9日 转付246人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329640.00 银行转账支付
2011年 10月14日 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60270.30 现金转账支付
2013年 1月9日 转12人失业保险 38748.00 银行转账支付
2013年 1月18日 转剩余28人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37520.00 银行转账支付 2011年10月14日转失业保险个人部分60270.30元,这笔钱转入市就业局用途不详。2011年9月22日转付16岁以下失业保险167908元已转入就业局,但是16岁以下的孩童不能办理失业保险。 3、 社上账目含糊不清,无人资金流向监管。 我社从2009年征地到现在从未公布过社上账目,账目去向不明。我社村民多次找农付中心主任钟志兵要求其公开账目,遭到拒绝。后又找西林街道纪委书记柳大军清查我社的账目,一直未得到回复。不是我社的人员和未上“三榜”名单也参与了本社土地三补费的分配,农付中心主任钟志兵未按照名单进行分配,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未恪尽职守,反而利用职权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办事处的公款去向不明,要求纪委和有关部门严查办事处所有账目问题。 内江市东兴区双龙村六社全体社员要求政府给予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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