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无头案2:死者生前屡遭家暴曾有自杀行为
2008年5月8日,死者赵红梅与郑洪文走到一起。他们二人都是再婚。 据赵红梅父母讲,婚后不久两人的关系就恶化了,直至赵红梅死,赵多次遭遇家庭暴力。以下是赵红梅父母列举的家暴事实: “2008年农历10月9日,接到我女儿的电话,她说爸爸妈妈我们两个打仗了。我们作为父母的,对郑洪文根本就没有一点好感,我们老两口就从内蒙到辽宁。当我们看到女儿时,我俩大吃了一惊,女儿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额头上还包着纱布。我们问额头上是用什么打的,女儿说是用手机打的,缝了七针。我们当父母的看到女儿伤痕累累,心情万分难过。我当时就骂了郑洪文一顿,。 2009年10月19日,又接到女儿的电话,当我们赶到辽宁时,女儿小产了,把腰给打坏了。
2010年10月25日晚上,郑洪文和朋友们去饭店吃饭喝酒,酒醉后回到家中拿起菜刀,说要出去杀人,我女儿怕的不行,劝他也不听,他就从屋里跑出去。我女儿马上把门关好,可谁知道,门关好没到2分钟,郑洪文反扑回来破口大骂:“赵红梅,我杀你,开门,赶快给我开门。”说着就用菜刀砍自己家的屋门和电梯,把电梯砍坏,屋门马上也就不行了,我女儿一看不行就报了警,警察来把郑洪文带走了,然后郑洪文又给修了电梯。 郑洪文经常这样吃喝嫖赌,我女儿劝他,可他对我女儿不是打就是骂。 2012年10月26日,他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被我女儿抓住,这次打的更凶,把我女儿打的死去活来,我女儿急了,割了手腕,这一次去医院抢救24小时,姓郑的没给我们消息,直到女儿好,我们才听说,女儿说他做了对不起女儿的事。” 以上是死者赵红梅父母讲述,证明三点: 一、 死者赵红梅多次遭遇家暴; 二、 女婿郑洪文对女儿赵红梅实施家暴有一定外因; 三、 死者赵红梅生前确有自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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