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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无证驾驶车辆出交通事故,交警处罚仅为罚款两百?(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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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814,下午两点半左右,滨河东路,电信门口处,一辆现代车从广场出来,打着左转弯灯在电信门口调头,准备沿滨河东路向石岭岗方向行驶,现代车身后大概二十几米处,跟着一辆雪弗兰科鲁兹(华蓥金童玉女广告车),现代车在调头时,发现对面车道有一辆三轮车驶来,便降慢了速度,等三轮车先过,等三轮车刚过,正准备起步掉头时,后面科鲁兹直直撞在了现代车左后方,现代车直接甩尾一米多(下方图片为证,请仔细看轮胎与地面擦痕)。双方驾驶员下车后,出示驾驶证时,科鲁兹车主(华蓥金童玉女男老板)便找现代车主协商解决,科鲁兹车主驾照在20145月份便被扣完12分并且驾照被依法扣押在广安市交警队处(系无证驾驶),现代车主驾驶证、行驶证正常。科鲁兹车主声称自己刹车有点问题,科鲁兹车主与现代车主协商不下,遂后交巡警平台的值班警察便报交警进行处理。编号为107609的交警出勤人员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科鲁兹车主通知声称其老婆的哥哥(开了一辆车牌为渝A*SY678的奔驰S350到现场)来帮他出面协商解决。交警照相过后,通知双方到交警队处理此次事故。随后,现代车主立即到华蓥交警队特勤一组办公室等待处理,等了接近半个小时后,科鲁兹车主与其老婆、哥哥到处理地点特勤一组办公室时编号为107609的交警紧跟他们身后出现。办理此次事故交警(编号为107609)认定是现代驾驶员与科鲁兹驾驶员双方都有责任。由于科鲁兹车主于20145月份被扣完12分并且驾照被依法扣押在广安市交警队处(系无证驾驶),因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拒赔科鲁兹这次所造成的事故赔偿。科鲁兹车主与现代车主再次进行私下协商,双方最终未达成共识。此时,双方车辆都被扣压了,但出交警队时,金童玉女老板却把自己的科鲁兹开走了,走之前在车上对旁边的现代车主微笑招手挑衅,现代车主觉得交警对此事处理不公,马上要求交警107609说明情况,交警又打电话给川X.H4088叫其把车开回扣车场地。第二天,双方又来到华蓥交警队特勤一组办公室进行处理,现代车主强烈要求交警调出事故路段监控,交警却一再找不到能见到现场的监控,称该路段监控都坏了,中队长到特勤一组询问办事交警,然后办事交警直接认定现代驾驶员为主要责任,其依据为现代车主占道转弯,事实上现代车是被科鲁兹车撞后甩尾才占道,撞之前并未占道(请看下图,撞后轮胎在地面的摩擦痕迹),所以仅凭被撞后的位置来认定现代车为此次事故为主要责任,并且交警说地面无撞后痕迹。我们疑惑的是:科鲁兹车主在出此事故前驾照已被扣完12分并被依法扣押驾照,且超速行驶(否则现代车不会被撞这么远,请看下图车轮与地面痕迹),而交警为何最终对科鲁兹车主仅进行200元的罚款处理。所以现代车主拒绝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说,如你不服气,可以申请复议。大家认为这样的结果合理吗?请大家说句公道话,谢谢!(下图中白色衬衣男子为无证驾驶雪弗兰的驾驶员) QQ图片201408151332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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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交警在线
华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8月14日滨河东路电信路口交通事故”情况的回复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8月14日,当事人杨某驾驶川X11A33号小型轿车(网文中的现代轿车)从华蓥山广场方向经滨河东路往转盘方向行驶。14时许,当车行至滨河东路电信局门前路段隔离护栏道口时,该车在慢速车道行驶,同时当事人黄某驾驶川XH4088号小型轿车(网文中科鲁兹轿车)在同向快速车道行驶,杨某从慢速车道驾车左转弯时,川XH4088车前保险杠右前角与川X11A33车左侧后轮处相撞,致两车损坏,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杨某驾车从慢速车道左转弯时,影响快速车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其过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当事人黄某驾车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过错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当事人黄某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但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认定当事人杨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黄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三、关于对科鲁兹车主黄某驾照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情况及依据
科鲁兹车主黄某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驾驶证被一次扣12分,其驾驶证被广安市交警支队扣留。黄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第2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第4款(第4种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95条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8条第10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十)被依法扣留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情况下继续驾驶的。”对当事人黄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关于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温馨提示
(一)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区别?
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属于三种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其适用的违法代码、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也不尽相同。
1、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适用违法代码为1015,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95条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8条第10项,处罚标准为罚款150-200元。
2、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适用违法代码为1006,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第1项,处罚标准为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适用违法代码为1005,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第1项,处罚标准为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因此,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错误的。
(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及事故成因,将当事人与发生事故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分为“严重过错”、“一般过错”两类。当事人违反路权(先行权)以及直接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属于“严重过错”。 “严重过错”类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作用大以及过错程度严重,在发生事故中起主要作用,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其他对发生交通事故起作用、或虽对发生交通事故不起作用但对损害后果起作用的行为属于“一般过错”。“一般过错”类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小以及过错程度一般,在发生事故中起次要作用,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小。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路权(先行权)问题是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细心的朋友可以在网上参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图解)。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虽然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与道路交通事故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由于无证导致操作不当则另当别论),故网友提到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需负全责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华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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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7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40815133236.jpg 华蓥金童玉女男老板

发表于 2014-8-1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非是给金童玉女打广告!

发表于 2014-8-17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给金童玉女打广告的话,这个成本也太高了。哦,不对,200块钱,成本也不高。:)

发表于 2014-8-1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baidu是相当能折腾我了

发表于 2014-8-17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偏见,我一看到留小山羊胡子的都不舒服

发表于 2014-8-1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生事,要遭弄起。

 楼主| 发表于 2014-8-1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懋喸 发表于 2014-8-17 17:02
造谣生事,要遭弄起。

朋友,你是说哪个?这个事是真实的

发表于 2014-8-17 1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控不在交警那里看,到城北区公安局去,但是一般没有特殊原因也不会给你看。

发表于 2014-8-17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8-1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法律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首先对无证驾驶人的处罚: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对于机动车主的处罚是按照交通法的同一规定。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就要受到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无证驾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当依法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方与有证驾驶方造成的事故,是否无证驾驶方负全责呢?首先是无证驾驶上路,没证件上啥路?这是违法。是否明显交警有故意扁担继续违法甚至可能犯罪的嫌疑!?是否有贿赂、关系牵连呢?不然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执法人员还是要严格执法。

楼主对处理不公,可以申请复议,同时也可向其处理单位的上级单位的检举、组织部门反映处理不公的当事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7 19:19
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4-8-1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懋喸 发表于 2014-8-17 17:02
造谣生事,要遭弄起。

是不是造谣你们可以去问,出事当日很多路人看到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8-17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woaiguangan 发表于 2014-8-17 15:28
莫非是给金童玉女打广告!

大家可以去了解,当日很多路人都可以看到此事故发生情形。我们只想要个合理的答案。

发表于 2014-8-17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童玉女在华蓥自从做了亿家购物广场的庆典、确实牛逼的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7 22:45
顶你,维权

发表于 2014-8-1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当维权,我们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我发这个帖子,不是为了其他的,就是希望大家来评论,找回一个公道,不要让那些地下秩序太过嚣张. . . .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门户网 发表于 2014-8-17 23:09
正当维权,我们支持!

谢谢了朋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谢谢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772665184 发表于 2014-8-17 21:48
金童玉女在华蓥自从做了亿家购物广场的庆典、确实牛逼的很

你们是不知道,当时撞车之后,他下车之嚣张,完全一套社会习气,有些朋友跟他们打过交道的话应该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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