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成都市公安局对某公安队伍立案不查、懒政、不作为、慢作为的办案作风进行整顿监督。对新都区公安分局在2019年4月30日立案侦查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进行立案监督,两起网络诈骗案(损失金额40万多)立案侦查已2年6个月时间,案件侦查始终没有任何进展,至今2起诈骗案还未确定嫌疑人,也未找过涉案当事人,也不得不让人觉得甚至有点可笑,难道我们成都公安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能力就如此之差?网上大量宣传的某地方公安,被电信网络诈骗之后2,3个月就能破案,难道别的地方警察都是神探,而成都的警察就跟四川的习俗一样,办案也如此休闲?办案能力就是天壤之别,这是由办案部门的不重视和部分民警严重的渎职不作为,慢作为造成的。中央督导组对政法系统的教育整顿,仍旧没有让办案部门和部门民警惊醒,仍旧活在温柔乡里。立案2年6个月,未找到嫌疑人,仍旧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公安部门的一种笑话,是一种耻辱。 本人在2019年3月份在新都区刑警大队报案,2起网络诈骗案,涉及金额40多万,于2019年4月30日正式立案侦查,但是案件侦查2年4个月之久,至今新都区公安分局仍旧未确定嫌疑人,也未曾找到当事人或嫌疑,办案部门和民警侦破效率如此拖拉,严重的不作为和慢作为。 正式立案以来,本人也通过多重渠道查找线索,找涉案当事人和涉案公司,尽我所能提供更多的线索。其中我提供了涉案当事人姓名和实名制手机号码(至今仍在使用),还有些我还查到公司法人身份证,户籍地址和银行卡等信息,而且还去过法人户籍地和户籍地派出所。把调查出的所有信息都总结后,与2019年12月一并交于辖区派出所所长,主办民警张警官和新都区督查罗警官手中,至今办案部门始终没有找到当事人了解事实情况,可以说立案两年4个月时间侦办案件的第一步还未完成, 虽然主办民警曾在2019年9月份调查了成都涉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查出结果为:资金通过第三方转入对方账户之后,马上被几十个私人账户转走,此种明显的网络诈骗洗钱行为,至今公安民警仍旧在此徘徊不知所措,没有侦查方向。也在2020年8月,2021年5月出差去合肥和锦州调查取证,最终都是无功而返,对案件侦破没有一丁点突破性进展。 而据主办民警和派出所所长谎称,我的案子刑警大队和经侦大队都介入在调查,可整个新都区公安分局都在介入我的案子,但最终结果仍旧是毫无进展,难道我们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的警力和破案效率如此低下,民警的办案态度都是如此的懒惰。公民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任交给了最信任的公安民警,最终公安民警就是如此的回报老百姓,公安的责任和义务何在,难道现在都是喊口号的社会,请求公安部门能够重视,对某些不作为,慢作为,立而不查的办案作风进行整顿,也希望能够把案件的侦破工作加大办案效率,让受害者能够早日摆脱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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