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昌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平教党委[2011]23号 中共平昌县教育局委员会 平昌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中共平昌县纪委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严禁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的通
知 各中小学校、教师进修校、江口示范幼儿园、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平昌县纪委、平昌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1、强化宣传,深化认识。当前正值暑假,各单位或党组织要采取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职工座谈会、打电话、发短信等多种方式迅速将通知精神特别是“五个禁止”性规定传达给每位党员、干部和职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执行规定,起好表率,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2、认真摸排,注重防范。8-9月份是党员干部和职工操办升学酒宴的易发阶段,也是治理的关键阶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子女升学情况进行逐一摸排,重点掌控,妥善做好其政治思想和劝导工作,对送子女读书确有经济困难的家庭予以帮扶。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苗头及时制止,有效杜绝党员干部和职工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现象的发生。 3、从严治理,逗硬问责。对违反县纪委、监察局“五个禁止”性规定和单位领导失职渎职的,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逗硬问责,严肃处理。 附件:《中共平昌县纪委平昌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党员干部
宴客敛财
治理
通知 中共平昌县纪委(通知) 平昌纪[2011]13号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严禁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优化投资环境,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的不正之风,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宴客敛财;
二、严禁以家属、子女或其他亲友的名义举办子女升学宴;
三、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子女升学宴;
四、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兴办子升学宴; 五、严禁党员干部接受邀请并参加升学宴和送礼。 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举报查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律取消换届选举任职提名资格并追究纪律责任;县级部门中层干部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纪律责任;乡镇和县级部门一般干部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称职”并扣发当年津贴或绩效工资的工作考核部分。因失职渎职造成管辖范围内发生党员干部宴客敛财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从严问责。 各乡镇和县级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宴客敛财的不正之风。
201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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