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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蓬安县城管局、环保局:小东街[爱上爱夜啤]深夜扰民该不该你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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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23:48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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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23:54 |
炸死那些以损害周围居民身心健康赚黑心钱的龟儿子!
发表于 2013-9-24 23:59 |
我们这楼下也是一样,劳资都恨不得从楼上端两盆开水泼死那几个虾子!蓬安城管和环保不作为,纳税人白养你们了。
发表于 2013-9-25 00:07 |
顶起走,帮楼主找个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除责令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排放噪声申报登记事项的; (二)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 (三)拒绝环境保护部门、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四)不执行人民政府作出的限制作业时间的规定,或者未经批准,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妨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五)使用车辆排放噪声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的; (六)火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风景名胜区使用汽笛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以及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或者广播宣传车的; (二)采用发出高大声响的方法招徕顾客的; (三)从室内或者公共区域发出严重干扰他人噪声的; (四)未按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特种车辆警报器的; (五)在禁止机动车、船行驶的地段和时间行驶机动车、船的。
发表于 2013-9-25 00:0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例如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的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的噪声,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声音,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的噪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07:56 |
昨天晚上又是两桌人,闹到1点多,我靠!一群生 儿 没 屁 眼 的家伙!!!

发表于 2013-9-25 10:03 |
城管局那些虾子都是被买通了的!估计是投诉无果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0:29 |
那个[爱上爱夜啤]貌似蓬安论坛上一个曾经也很活跃的网友开的,你娃看到这帖子,别当缩头乌龟哈!不服来辩!!!

难道你硬是城管局长的野舅子,莫人管了?LMLJB: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0:33 |
城管局长何肠灵、你管不管一哈你野舅子???:curse::@

发表于 2013-9-25 10:35 |
夜啤酒营业的时候,城管已经下班了,说不定就在你说的那个地方喝夜啤酒呢

发表于 2013-9-25 10:50 |
确实讨厌,搞两盆洗脚水泼下去

发表于 2013-9-25 13:02 |
在外吃饭,不要在室外楼脚,说不清楚上面掉什么,有意或者无意的,轻则唾沫星或38度的啤酒,吃了也不一定晓得,重则意外掉个花盆什么的,或者遇到忍无可忍的人丢几个板砖,那就成了最后的晚餐:lol

发表于 2013-9-25 15:21 |
同意楼上的。哈哈哈。。。

发表于 2013-9-25 19:09 |
城管局那些虾子都是被买通了的!估计是投诉无果

发表于 2013-9-26 17:10 |
确实讨厌,搞两盆洗脚水泼下去

发表于 2013-9-26 17:19 |
:lol:lol

发表于 2013-9-26 18:11 |
丢点小孩便便++洗脚水 ,:@:@我们楼下那个开夜啤酒的点都不自觉 2.3点闹的凶死人也不招呼到起,后来丢了几次东西就没啥人了!!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3-9-26 23:00 |
生意不能影响他人生活

发表于 2013-9-27 10:54 |
路过帮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1:38 |
带刀客 发表于 2013-9-27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帮顶

昨晚下雨,夜啤没得生意,我们居民总算睡了个安稳觉!未必天晴了,那些个乌龟又会爬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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