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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474|评论: 32

[城市包打听] 律师队伍里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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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
      我是四川省南江县人,今年我一亲戚不幸与法律扯上了关系,不知怎么一回事,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余xx系平昌x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后通过了解得知它是该所主任,就它妈的那个熊样还当他妈个主任。此人实在是龌龊之极,通过它在南江的一些小动作,自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感觉就像在平昌当代理人一样,收取对方当事人高额的代理费后,完全不顾及和尊重法律事实,在未审理该案前差点与我的亲戚们打起来,这里我不想涉及到他人(也就是它的所谓的领导朋友),如果该官司由它代理下去会造成严重后果,事态将无法得到控制,后来被它所谓的领导朋友悄悄送出了南江。这里我要问:余xx它是一个什么东西,假如老子当时在家和在现场,它娃儿今天应该是坐在轮椅上的,你妈的个批给老子爬,像你妈的这等垃圾律师,你娃儿小心别让老子碰见你。明给你娃儿说,老子要给你这次较量一下,你不是律师马,你在网上确定好碰面的地方,我们县过县来一次,绝不提虚劲。老子来平昌打听过你,也看见过你,为啥没弄你,我需要明的,从不做暗事。你娃儿所代理的案子,凡是打赢的都是你让当事人不惜一切代价所为和你不要的那张狗脸。我想请问:尊敬的司法厅李仲彬厅长,你前不久晒了你的邮箱,也提出了整顿司法形象意见,这样的垃圾律师是不是该管管,是否可以清除这个队伍,以免玷污法律和律师队伍,更影响整个司法队伍的形象呢。如果把它所代理的案子全部翻查一次,它的丑相就出来了。听很多人讲,说它狗日的为了钱,就是它的爹妈都可以不要,象这等垃圾谁找它当代理人,官司是赢了可钱没了,等于帮它打了一场官司。今天我就说这些,你觉得我侮辱了你,你是律师,我求你告我,等到你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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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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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输官司了?

发表于 2011-8-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不要随便点名乱哦。
发表于 2011-8-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1-8-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冷静,文明讲道理

发表于 2011-8-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队伍都一样,坏的很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1-8-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不好听的话:律师本就是靠那张嘴吃了原告又吃被告!

发表于 2011-8-5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成小丫斑竹的高见

发表于 2011-8-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真的吗?余xx,人倒是有这么个人,不知道事实是否属实。不过律师大多都是这样的人,“它们”只认钱,不会认人的!是不违法的“高级抢劫犯”!所以真正有理的穷人是请不起律师的,只能郁闷死了。

发表于 2011-8-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1-8-5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娃输官司了。人要有素质。小心你娃诬告哦

发表于 2011-8-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的普法工作这些年也算是搞得较好,怎么就出了你这个“普法先进”,简直是一颗老属屎沃一大锅饭,一篇贴子就晒出骂人的话十多句,素质也“太高”了吧,你当这里是PK骂人比赛吗?

发表于 2011-8-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丫是评委??小丫“说句不好听的话:律师本就是靠那张嘴吃了原告又吃被告!”,你外行了嘛,那句话是说的坐在庭审中间的人,不是律师。另外,你们要明白,余xx是案件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楼主亲戚输了官司发这么大的气,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余律师是尽心尽力维护自己的当事人,如果他的亲戚请了余律师,我想他肯定不会发帖子骂人。楼主既没有列举事实,也没有法律依据,小丫你怎么能这样评论呢?

发表于 2011-8-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既没有列举事实,也没有法律依据,小丫你怎么能这样评论呢?我们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任何事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吗?他为什么不敢说出事实,让大家来评呢?小丫为什么还让这样的人在这里撒泼?

发表于 2011-8-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稽之谈

发表于 2011-8-5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8-5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合理的表达,楼主这样子说人家,还准备与人家单挑什么什么的,的确很偏激,再说赢了官司说明律师还是尽心尽责的。
发表于 2011-8-1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

发表于 2011-8-1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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