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
我是四川省南江县人,今年我一亲戚不幸与法律扯上了关系,不知怎么一回事,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余xx系平昌x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后通过了解得知它是该所主任,就它妈的那个熊样还当他妈个主任。此人实在是龌龊之极,通过它在南江的一些小动作,自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感觉就像在平昌当代理人一样,收取对方当事人高额的代理费后,完全不顾及和尊重法律事实,在未审理该案前差点与我的亲戚们打起来,这里我不想涉及到他人(也就是它的所谓的领导朋友),如果该官司由它代理下去会造成严重后果,事态将无法得到控制,后来被它所谓的领导朋友悄悄送出了南江。这里我要问:余xx它是一个什么东西,假如老子当时在家和在现场,它娃儿今天应该是坐在轮椅上的,你妈的个批给老子爬,像你妈的这等垃圾律师,你娃儿小心别让老子碰见你。明给你娃儿说,老子要给你这次较量一下,你不是律师马,你在网上确定好碰面的地方,我们县过县来一次,绝不提虚劲。老子来平昌打听过你,也看见过你,为啥没弄你,我需要明的,从不做暗事。你娃儿所代理的案子,凡是打赢的都是你让当事人不惜一切代价所为和你不要的那张狗脸。我想请问:尊敬的司法厅李仲彬厅长,你前不久晒了你的邮箱,也提出了整顿司法形象意见,这样的垃圾律师是不是该管管,是否可以清除这个队伍,以免玷污法律和律师队伍,更影响整个司法队伍的形象呢。如果把它所代理的案子全部翻查一次,它的丑相就出来了。听很多人讲,说它狗日的为了钱,就是它的爹妈都可以不要,象这等垃圾谁找它当代理人,官司是赢了可钱没了,等于帮它打了一场官司。今天我就说这些,你觉得我侮辱了你,你是律师,我求你告我,等到你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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