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仕宽之女李金春、家住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棕树桥村一组。 父亲李仕宽、现年52岁、原健康人。2009年2月13日前,我赴同学李燕春、胡吉刚夫妻电话相邀说:“帮我找十多个农民工去郑州打工;(公司是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河南郑州项目地负责人是胡吉刚的亲父亲。)” 于是,李仕宽于2009年2月13日到2010年1月20日中午期间:就在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郑州项目地务工、此处负责人是胡学华。 不幸的是,李仕宽健康人去该公司务工,去了一年左右,却变成“植物人” 2010年1月20日中午却被该公司胡学华特派儿媳妇李燕春及亲家母向翠华母女“强行把李仕宽送回南充高坪汽车站,已经是植物人。”该母女打完电话通知亲人李金春在高坪汽车站接父、就在也联系不上。等到李金春赶到车站见到父亲李仕宽都已经是“木头人”。父亲身上什么东西也没有,包括父亲的身份证电话都没有。当时立即送高坪医院抢救,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和医生的临床经验确诊为:“ 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瘫成植物人”。 同时也向高坪区公安局报案,工作人员说不予立案调查、务工处受伤害属民事案件。 于是我们家属再次拨打了父亲上班地郑州110报警。郑州110报警中心要求要伤者户籍地、发现地公安处对伤者在受害后、送回当地的伤势情况做个调查发个信函给他们,马上立案侦查。可户籍地高坪区公安部门、迟迟不发信函也不立案侦查。 2010年5月12日,经我们受害方调查取证,终于找到该公司和包工头处理时。 岳池县政府、信访局 建设局 劳动局等和高坪区黄溪乡政府从: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连哄带骗给骗回南充来处理,处理时,叫我们家属不要追究事因,只管结果赔偿。两地政府出面处理时说“以后你们没医药费、生活费等,不要找公司和 包工头,找两地政府都行。也绝对能保障你父亲李仕宽的医疗费用不断。” 如今李仕宽住院治疗一年多了,李仕宽在该公司务工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中毒变成了植物人?到底是人为的“故意谋害”还是高坪黄溪乡政府和岳池县政府处理调解时公司的一面之词“意外” 中毒,目前仍是一个谜。因为这两地政府处理人员“一直不让我们追究事因,只管结果。”从7月26日后每次处理都不让受害方参与,到至今处理一年多李仕宽连治疗都不能保障。 试问岳池县政府和高坪黄溪政府有什么资格和权力为我全家做主,为我父亲一事做主。你们就那么敢肯定就是公司所说的民事意外,而不是人为的,你们就那么敢保证不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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