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昆山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待红绿灯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男子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查看监控后,确认该车辆有两个交通违法行为,其一是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其二是机动车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最终,司机郭某的两个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50元罚款。
开车溅人一身水,多地司机被处罚
红星新闻梳理发现,因开车溅行人一身水,太原、绵阳、南昌等地有多名司机曾被处罚。
>>山西太原
2019年8月,山西太原开出十年来首张行经漫水路不减速的罚单。8月1日,一辆小型轿车在滨河东路行驶时,行经积水路段故意加速通过,积水溅了骑车人一身。随后,警方确定该车驾驶员李某涉嫌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未减速通过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四川绵阳
近日在四川绵阳,一男子站在路边等车,一辆白色SUV驶过时溅起积水,男子湿了一身。随后,男子向交警部门举报。查看监控后,交警部门认为,肇事车驾驶人行为违法!最终,司机被罚200元。
>>河北沧州
2020年8月,河北沧州男子张某驾车经过积水路段时,非但不减速,还不断超车,车轮碾压起的水花目测超2米,过往车辆行人遭殃。最终,张某因违法变道、经漫水路未减速,被罚款150元、记3分。
>>江西南昌
今年6月30日上午8时许,南昌市中山路与船山路路口,一辆白色奥迪小车经过时,行人被溅了一身水。行人报警后,奥迪车主被处以150元的罚款。
经漫水路未减速,是违法行为
驾车经漫水路未减速,被处罚冤不冤?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车辆经漫水路未减速,是一种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行人对驾车经漫水路未减速的行为,完全可以举报。交警可以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也可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以减少此类行为。 保存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 立即加入“四川手机报&麻辣社区” 交通出行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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