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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成都首创国际城大火:纵火者死了,损失谁赔?物业是否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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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 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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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22时许,成都市成华区首创国际城发生一起火灾,根据警情通报,犯罪嫌疑人殷某某(男,40岁,四川雅安人)在其前妻胥某某位于首创国际城6栋1单元14楼家中纵火后跳楼身亡,殷某某纵火致胥某某死亡。该楼其他住户及时疏散,未造成伤亡。

纵火者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群众遭受的财产损失又该由谁赔偿?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郑慕琼和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律师。

1.警方通报为有人纵火,那么纵火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郑慕琼:纵火引发火灾,在刑事上涉嫌放火罪,放火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按照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就应当对放火罪承担刑事责任。

在民事上,纵火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对于群众的财产损失,纵火者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郑慕琼:纵火者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受害人的请求,可以是经济补偿;也可以是要求将受损的房屋、财物恢复原状。

3.现在嫌疑犯已经身亡,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郑慕琼:刑事责任上,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如果确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会撤销案件。

民事责任上,侵权责任人死亡的,继承人以遗产的金额为限,承担赔偿义务。赔偿金额超出遗产范围的,继承人愿意支付的,可以支付,不愿意支付的,不强制要求其支付。如果找不到赔偿义务人,或者赔偿义务人没有赔付能力,受害人只能自己承担部分损失了。


4.除了纵火者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单位、个人对群众的财产损失负责?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一般来源于约定或者侵权,纵火者就是因为侵权要承担责任。如果有群众购买了财产险,保险公司可能就会因为合同的约定要承担赔偿责任。

5.在救援过程中,如果有消防通道被占用的情况,因消防通道占用影响了救援进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擅自占用消防通道的人应该负怎样的责任?


郑慕琼:占用通道的人,可能受到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有证据证明,消防通道的占用确实影响了救援,导致火灾损失的扩大,占用消防通道的人还可能承担对扩大损失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6.遇到火灾等重大突发事件,物管公司应该尽到什么义务?

曾文忠: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进行检查,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根据 《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另外,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服务条例》,包括《民法典》,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月30日晚救援现场

7.采访中有居民反映,火灾发生后他们没有接到物管公司有关撤离的通知,消防警报或广播也没有警示,如造成损失,物管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曾文忠:如果发生火灾,物业服务企业应第一时间通知附近居民撤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但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仅对其管理的公共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如果只是因为业主个人或者他人原因导致失火的,物业并没有过错。只有在物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火灾发生或者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时,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发生火灾时,物业需要协助做好工作,比如采取措施阻止火势进一步扩大、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减少损失发生等。


6月30日晚救援现场

8.夏季到来,防火成为保护居民生命财产的重要要求。针对火灾等意外事件,有什么好的建议?

曾文忠:第一、物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第二、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员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五、保障疏散消防通道,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此前报道=============

成都首创国际城小区大火系纵火,嫌犯跳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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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官方微博7月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6月30日22时许,该区首创国际城发生一起火灾,成华分局立即会同应急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经初查,犯罪嫌疑人殷某某(男,40岁,四川雅安人)在其前妻胥某某位于首创国际城6栋1单元14楼家中纵火后跳楼身亡,殷某某纵火致胥某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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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晚间23点20分,成都市成华区成渝立交附近的首创国际城二期小区的火灾现场。

事发现场多位居民向记者表示,火灾发生前,曾听到起火楼层传出激烈争吵声。火灾发生后,有一名男子从火灾发生楼层坠楼。7月1日凌晨1时,上游新闻记者在事发小区负二楼停车库看到一辆殡仪车驶离现场。

多位小区居民对记者表示,事发前曾听到了从事发房间中传出了激烈的争吵声,两名死者的女儿在殷某某点火前,前往邻居家,火灾发生时没有在家中。事发前,当地保和派出所民警曾前往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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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凌晨,一辆殡仪车从成都首创国际城二期小区停车库驶出。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记者从现场的消防救援人员处获悉,该楼其他住户已及时疏散,火场中没有其他人员伤亡。
据记者现场目击,现场明火至少过火了五层楼,消防救援车辆在小区内因道路狭窄一度受阻。
当地警方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悉,死者胥某某女儿星星13岁,其不是纵火者殷某某的亲生孩子,胥某某母亲李女士认为,前女婿殷某某一直不合格,两人离婚一年多,结婚时间在4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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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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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8 05:23
支付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4 09:38
学学孟母三迁也行,但要有票子。但还是要邻里互相关注下把离了婚的两口子分开就没事了

发表于 2020-7-4 00: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小区,好多消防设施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平时没有事情时大家都不重视,但一旦发生 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4 00:35
根据消防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日常小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正常,消防通道是否24小时畅通没堵?如果以上问题都做到位了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责任,反之,物业公司就应当负连带责任。前两年杭州保姆纵火案就是倒子,最后男主人把九个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3亿元。案发当时就是物业公司平时没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造成该报警的设备不报警,消防队到达取消防柱的水时没有水,因此造成4人死亡,这都是血的教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3 14:45
社会的安全、和谐需要人人都尽责参与,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行政单位的事!

发表于 2020-7-3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太可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3 07:5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3 00:26
吓得我赶紧看了看财产保险!还是买一份备用!哎!小老百姓难啊

发表于 2020-7-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化解各种“官民对立”的大量“敌我矛盾”和大量社会的各种尖锐矛盾,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维护政治社会持久和谐稳定的必备条件。否则,让各种“官民对立”的大量“敌我矛盾”和大量社会的各种尖锐矛盾持续叠加积累在基层和网页上政治社会持久和谐稳定的局就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9:17
凶手敢这样做!说明这房子是他出钱买的!他得不到!别人也必想要!有个性!

发表于 2020-7-2 18: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8:09
责任人己死亡,政府应给与应当补偿。

发表于 2020-7-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3:42
既然介入调解,就应该做到及时隔离双方当事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2:41
只知道法,警察没关系,消防没关系,物业有关系?调解的警察把人都调解死了,还来说是谁的责任,楼上楼下火谁负责,真的得病了,不是这么转移视线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2:19
两个人离婚一年多了,死者孩子不是放火者孩子,女的几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2:15
说得有道理!继成人都事小孩子!孤儿!那有能力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2:10
只有自己认倒霉,当事人死了,没有人会该赔,既便物业有一定责任,所赔一定是非常少的,劳心又劳力,不值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2 11:51
水电气都断了的,楼下纵火楼上怎么也会燃烧,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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