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批捕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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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并被刑拘,持续引发公众关注。近日,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另一49岁女性涉案人员疑为王振华的情妇周某芬。
对此,上海警方回应北青报记者称,暂不便透露案件其他细节。
有法律人士指出,周某芬在该案中同样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涉嫌违反刑法,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接近周某芬的人士透露,其曾有长期吸毒史。
周某芬的朋友王江(化名)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周王二人同为常州武进人,相识于20年前。当时,王振华已经从棉纺车间主任投身房地产行业,创办自己的公司,周某芬在当地一工厂当女工。
王江称,年轻时候的周某芬很漂亮。与丈夫离婚后,周某芬逐渐发展为王振华的情妇。
工商信息显示,周某芬名下至少有两家公司,均和房屋建筑类行业相关,涉及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建材等材料销售,其中一家公司目前已被吊销。
周某芬的父亲名下也有一家公司,亦从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等销售。
接近周某芬的信源指出,几家公司或与王振华有关,但目前从股权结构上无法看出。该人士称,“周曾告诉别人,王振华不会和她的任何厂子有明面上的联系,所有的都是独立开的。就算有资金往来,也是拐了弯的”。
知情人士称周某芬有吸毒史
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周某芬曾和其他人在长江边建了个沙场,把石子、水泥卖给王振华名下的房产开发公司。“靠卖沙子,一年至少盈利上百万,但远不够她用来吸毒的。”
该人士回忆,周某芬长期吸毒,耗费家中很多钱财。急需用钱的时候,她曾雇佣打手向别人讨要钱财,“不能反抗,打手一拳就把牙打没了。”
王江称,去年年底,他和周因为工作事宜联系过。当时,周某芬已在徐州居住了,“她把户口也迁过去了”。
新城董事长猥亵女童的新闻发酵后,王江突然想起来,2014年,周某芬也曾主动提出想带他的妹妹去上海玩,被他以妹妹读大学有课为由拒绝。“我不知道周什么时候开始为王介绍女孩,现在想想很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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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背后
为什么侵害幼童案件频繁发生?
这些案件有什么共性?
家长、学校、社会如何联动
进行幼童保护?
7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发通报称,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被刑事拘留。儿童被侵害、儿童性教育以及儿童保护等话题因为此次热点事件,再次成为公众焦点。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根据每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幼童案件统计发现,近6年性侵儿童案年均300起以上,2018年曝光的性侵幼童(18岁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
为什么侵害幼童案件频繁发生?这些案件有什么共性?家长、学校、社会如何联动进行幼童保护?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常年从事预防性侵害、援助遭遇者公益项目的深圳市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项目部部长王佩,办理过多起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幼女遭性侵害案件的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以及“女童保护”基金主要发起人、负责人孙雪梅。
数据/
报道出来的性侵犯儿童案件中
70%~80%都是熟人作案
近年来在媒体统计的数据中,报道出来的性侵犯儿童的案件中70%-80%都是熟人作案,比如这次热点事件中两个孩子也是被熟人带到上海。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监护权的转移要慎之又慎。
——深圳市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项目部部长王佩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性侵、猥亵幼童的案件为什么频繁发生?
王佩(深圳市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项目部部长):性侵、猥亵幼童案件近来频繁进入公众视野,其实一直存在,早在100多年前就有相关的研究和文献记录。
究其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比如儿童与成年人的权利不对等、人性的弱点,欲望的膨胀等。还有由于此类案件取证难,例如有些性侵犯儿童的案件中不一定有可见的身体伤害,大众对心理创伤也因不了解而视而不见,施害人比较容易逃避罪责,极易造成重复犯案。另外,社会文化中的不良宣传导向、儿童情色视频、照片等的传播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与助推。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一些人认为性侵、猥亵幼童的人是恋童癖,你怎么看?
王佩:在性侵犯儿童方面比较常见的确实有“恋童癖”在内。恋童癖是一种性变态,属于心理变态,表面上是很难识别的,但又并不是每一个性侵犯儿童者都是恋童癖。有一些侵犯者可能只是偶然发现孩子比较容易受到摆布,在收到“好处”或者“威胁”时很容易去保守秘密,他们的负面情绪触动了自私或侵略的欲望,于是开始用性侵犯的方式去伤害儿童。
近年来在媒体统计的数据中,报道出来的性侵犯儿童的案件中70%~80%都是熟人作案,比如这次热点事件中两个孩子也是被熟人带到上海。这次事件也给父母等孩子的监护人敲响警钟,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监护权的转移要慎之又慎。
共性/
代理性侵害幼女案件中
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农村留守女童
根据我多年代理的幼童性侵害案件来看,有以下特点:第一,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农村留守女童,且由家中老人照顾;第二,受害人都不止一人;第三,被害人年龄大多是14岁以下,也就是我国法律界定的幼童。
——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我国法律中,对于幼童的猥亵和强奸,定义上有何差别?
吕孝权(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新城控股的案子,是否涉嫌强奸罪,有待于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在我国法律中,对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既遂)问题,主流的观点是以十四周岁作为区分的节点: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被强奸,采取性器官插入性器官的犯罪构成(既遂)要件说;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被害人,则采取性器官接触性器官的犯罪构成(既遂)要件说。
而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通常包括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涉及多人、当众、情节恶劣等行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在你所代理的性侵害幼女案件中,是否有一定共性?
吕孝权:根据我多年代理的性侵害幼女案件来看,有以下特点:第一,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农村留守女童,且由家中老人照顾;第二,受害人都不止一人;第三,被害人年龄大多是14岁以下,也就是我国法律界定的幼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您所接触到的女童受到性侵害或被胁迫卖淫的案件中,有哪些共性?
孙雪梅(“女童保护” 基金主要发起人、负责人):就我所接触到的案例中,共性一是受害者都是处于弱势的儿童;二是受到伤害以后的儿童,都因为惧怕而不敢说,难以启齿,这也导致了施害者得以对他们进行长期逼迫。甚至有些案件当中,曾经的受害人后来变成施害者。
建议/
建立良好的亲子互动
允许探讨任何孩子有疑惑的话题
家长的监护当然是第一位,家长只有加强监护,这样如果孩子有任何异常的话,才能及时的发现;第二方面是提高孩子和家长双方的防范意识,家长有责任对孩子进行一定的防范教育,比如告诉孩子哪些是属于性侵的行为。
——“女童保护” 基金主要发起人、负责人孙雪梅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因为你常年从事相关工作,在儿童保护方面你有什么建议?
王佩:首先,家长要营造安全的、温暖的家庭环境,和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互动,保持良性沟通,允许探讨任何孩子有疑惑(比如性教育)的话题;保护孩子远离危险的情境,不将孩子的日常照护轻易托付他人;家长要相信孩子的话,发现异常时细心探究,不轻易责备和怪罪孩子等。
其次,学校是集中对儿童、对家长进行统一科普教育的最佳场所,在家庭性教育和保护知识欠缺的当下,学校也是弥补缺失的重要一环。学校不仅可以邀请专业的儿童保护机构和专业的师资来进行对于儿童和家长的科普,还可以对教职人员进行科普、监督教职人员是否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等。
再次,保护儿童全社会有责。对于日常的生活环境而言,我们所居住的社区和街道可以从社会管理的层面去看我们可以做什么。比如在孩子上下学的路上,是不是可以加强一些保护?一旦发现一些可疑的人,可以做些怎样的监管?政府的职能部门比如妇联、团委、公检法司等部门都应联动起来。儿童保护需要全社会联动,需要大家坐在一起认真讨论如何联手,从各方面出发去保护好孩子。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如何来尽量避免此类伤害案件的发生?
孙雪梅:家长的监护当然是第一位,家长只有加强监护,这样如果孩子有任何异常的话,才能及时的发现;第二方面是提高孩子和家长双方的防范意识,家长有责任对孩子进行一定的防范教育,比如告诉孩子哪些是属于性侵的行为,具体遇到的时候应该怎么应对,这些需要提前告知孩子,因为家长也不可能24小时都盯着孩子;同时也要告诉孩子,一旦发生这类事件,要及时告诉监护人,才有可能及时获得帮助。
新/华/时/评
孩子,别怕!
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9岁女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其行径肮脏龌龊,令人发指。
对于在本案及类似案件中受害的孩子,我们想对你说:孩子,我们和你,还有你的亲人在一起。孩子,请你相信,坏人一定会被依法严惩;这个世界一定会对你们报之以公平正义。依法惩恶、斩断魔爪,就是对孩子最大的爱。
为了孩子,我们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王某某是否有侵害猥亵儿童的前科?如果有,那么此前的恶行为什么没有被发现?是涉事儿童和家长被威逼利诱了,还是这个王某某有足够的能量摆平?“中间人”周某某的犯罪过程是如何联系、对接的?周某某是否是惯犯、是否是违法犯罪团伙的一员?“提供”女童给王某某猥亵,背后是否存在非法利益输送的链条?
我国刑法第237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们必须要用更健全的制度、更有力的保护,让恶人的魔爪远离孩子。
我们看到,不少地方已经在建立黑名单制度,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的从业范围。有的地方,已经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同时拟在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
儿童离“兽行”有多远,取决于法律的威严有多大、执法的力度有多强。着眼于给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美好的世界,我们不仅要让本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更值得以本案为契机,强化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为孩子们织就更加安全的网络。
孩子,你背后站着的,是社会的正义、法律的威严。这些都会成为你成长道路上的守护神。孩子,别怕!
(据新华社)
最新进展
新城控股发信致歉
三个交易日,新城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合计蒸发市值约400亿
73个小时之后,人们终于等来了这封信。
在7月5日下午4点港股收市后,新城控股官微发布了公开致歉信。信中连用5个不安表示道歉。这是自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刑拘之后,新城控股除官方公布更换董事长外首次对外发声。
5日,据上交所盘后信息显示,新城控股第2日一字跌停,收报34.58元,全天成交量4895手,成交额1692万元。目前市值780.37亿元。两日内市值缩水约180亿元。
港股方面,截至收盘,新城悦跌10.88%,新城发展跌6.68%。
自新城控股董事长涉嫌犯罪被曝出以来,两天内,新城方面对外披露信息极其有限,仅表示经营及团队稳定,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但显然,这些都无法打消外界的疑虑。
三个交易日,新城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合计蒸发市值约400亿。而据市场预期来看,下跌仍将继续。
----------------------此前报道-------------------------------
【一边做慈善、一边猥亵9岁女童,起底新城控股王振华】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已被刑拘。新城控股昨晚宣布,其子王晓松任董事长。
新城控股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布局,其中四川已有诸多项目,是2018年以来成都开盘次数最多的房企之一。
起底王振华,从棉纺厂车间走出的地产大亨,热衷慈善,曾创办关爱青少年公益品牌“七色光计划”,三年前曾接受纪委调查。
一面天使、一面恶魔,这句话用来形容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可谓恰如其分。
他的A面光鲜亮丽: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明星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
他的B面却让人不寒而栗:9岁女童惨遭毒手,不少人追问:他是“初犯”,还是“惯犯”?还有没有更多受害女童?
王振华所涉上市公司包括1家A股公司新城控股和两家港股公司——新城悦与新城发展控股。接下来这三家公司的股票走势,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王振华对外展现出的,是一副实干家的形象。
浓眉宽脸,三七分的发型,搭配上白衬衫深领带,王振华这样的形象,昨天已经在网上热传。
57岁的王振华,曾先后担任常州市武进第一棉纺厂车间主任,湖塘区织布厂厂长等职务。1993年7月,他筹资创办武进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业,而这家公司正是新城控股集团的前身。
新城控股发家于常州,总部则设在上海,拥有住宅开发、商业开发与商业管理运营三大业务板块。公开报道显示,创业之初,王振华只有不足100万元启动资金,3间办公房也是租来的。
王振华成功了。
新城控股的官方网站介绍,经过26年的发展,新城控股集团成为跨足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综合性房地产集团,连续十年位列中国房地产行业前20强,目前总资产超2900亿元。
2015年,新城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实现B转A的民营房企。这一年,新城控股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319.29亿元,位列2015年国内房地产企业销售额第20名,并连续第9年蝉联江苏房地产企业第一。
2018年,新城控股入选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这一年,新城控股完成销售额超2200亿元,排名行业第8位。
如今,王振华打造的新城控股“王国”,资产已逾3300亿。“2018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上,王振华以170.4亿的身家,排名第108位。
与一线地产公司老板相比,王振华的名气明显小了很多,但上百亿的身家,也让不少人将其视作“隐形富豪”。
不过,这位百亿富翁在带领企业疯狂扩张的同时,背后的风险也逐渐浮出水面:2018年底,新城控股合计负债达2794亿元,其中有息负债650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4.58%。
天眼查数据显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王振华,57岁,旗下公司共有194家,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共56家,担任股东的9家,担任高管的共185家。
奉行“骆驼精神”的“慈善家”
王振华喜欢将自己比喻成骆驼,新城控股似乎也有骆驼的“基因”。
在新城控股官网“企业基因”一栏中,就是王振华一直主张的“骆驼精神”:要像骆驼一样,形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团队!要像骆驼一样,在艰苦的环境下扛住最大的压力,有耐力、有动力!要像骆驼一样,坚定信心、不讲困难,只讲办法,执着地向既定目标前进!
王振华曾说,“有的企业希望成为老虎一样大的企业,有的希望成为猎豹一样快速发展的企业,对于新城来说,我们更希望成为骆驼,有耐力,可以走过沙漠。走沙漠,老虎和猎豹都不行。新城的志向,显然是像骆驼一样,坚韧地、长久地活着,成为百年老店。”王振华还说:“新城人就是一群骆驼、一支驼队;新城25年的发展之路就是一条驼行之路。”
除了奉行“骆驼精神”外,王振华高调从事公益事业。2013年,新城控股创办的大型公益品牌“七色光计划”成立,致力于抚育、培养和教育贫困地区青少年。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捐赠超过2亿元。
王振华先后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明星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殊荣。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振华曾这样表态:企业经营不仅是要创造经济效益,还要履行社会责任。向国家缴纳税收,为即将就业的大学生、失业的社会人员等提供就职机会,为社会贡献更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都是最基本的职责所在。而企业的规模越大,职责也就越大。
他同时指出,新城有四大住宅产品体系,分别是幸福启航、幸福乐居、幸福圆梦和幸福尊享,从低到高对应不同层次的客群,幸福启航对应两口之家,幸福乐居对应三口之家,幸福圆梦对应三代同堂,幸福尊享则是高端项目,而整个公司以乐居和圆梦为主。
宣传幸福尊享的王振华,带给别人的,却是无尽的梦魇……
“B面”王振华:3年前曾被纪委调查
实际上,王振华3年前就曾被调查。
2016年1月22日,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正在接受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当时,常州市正处于江苏反腐的“风暴眼”:包括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沈瑞卿、武进区区委副书记凌光耀、常州市农委副主任吴小琴等多名领导干部,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而常州,正是新城控股起家之地,也是公司最大的土地储备区域。当时就有相关人士称,王振华被调查与常州市武进区地方官员有关。
那次被调查前,王振华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2015年12月4日,新城控股作为首个由B股转A股的民营房企,正式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当天股价上涨近200%。
而在被调查后,新城控股则遭“马失前蹄”,新城控股股价一周暴跌六成。
在被调查半个月后,王振华突然“火线复出”,公司称其“已回到公司正常工作”。即便在被调查期间,新城控股也强调称,王振华能“以适当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父子档”的接班迷局
被纪委调查归来后,王振华似乎有意让儿子王晓松接班。
2018年8月24日,王振华宣布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新城控股随即聘请王晓松担任公司总裁。1987年12月出生的王晓松,2009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8月进入新城B股工作,并于2013年2月4日成长为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值得关注的是,王晓松接任新城控股总裁时,只有26岁,是中国地产行业最年轻的总裁,也是当时最年轻的A股上市公司总裁。在新城控股一位旧臣眼中,王晓松为人非常谦虚、低调,其上任总裁后,与公司高层相处也非常和谐,是个好学上进的年轻人。
王晓松接班,似乎是迟早的事。谁料,短短两个月就风云突变。
2016年10月24日晚间,王晓松在公司内部发邮件,宣布辞去新城控股总裁职务。接班计划就这样突然按下“暂停键”。两天后,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王晓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同时聘任王振华为公司总裁——将“总裁”转让给儿子仅两个月,王振华又将“总裁”拿了回来。
在王晓松发表的《不忘初心 同心同在》的辞职邮件中,他感慨道,“秋天也是离别的季节,离别总是那么不期而遇,却又真真切切。在此我要郑重向大家道一声别。”王晓松表示,“因为要专注于处理个人事务,我将离开公司。这是经过我充分考虑所做的选择,也是和董事长充分沟通后做出的慎重决定。”
事实上,过去的几年里,坊间一直传言王氏父子存在矛盾,双方在生活及工作上意见并不一致。而据“飞鱼财经”报道称:57岁的王振华,不发火的时候,还是十分儒雅的;而一旦操着带着武进口音的普通话开口大骂,三十几平的大会议室里变没有一个人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
直到2018年8月24日,王振华再次辞去总裁职务,新城控股也迎回“少东家”,再次聘请王晓松担任总裁——父子俩再次搭班子,王振华任董事长,王晓松任总裁。
此前是“总裁”几度易手,王晓松略显被动;而如今“董事长”开始换人,王晓松在危急时刻撑起新城控股。7月3日深夜,新城控股宣布王晓松接任董事长。此时的王振华,已经因涉嫌猥亵9岁女童被警方控制。
因“个人原因”被刑拘
涉嫌猥亵女童,就这一次吗?
3年前因“个人原因”被纪委调查,如今又因“个人原因”被警方刑拘,王振华的“个人原因”令人不齿:
通报显示: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而据新民晚报报道,事件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上海市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级酒店。当时49岁的周某某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周某某向女孩的母亲王女士谎称,带两个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谁知却将她们送到了“魔鬼”手中。新民晚报报道称,“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并在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57岁的超级富豪,对9岁的女童痛下毒手,新城控股的投资者纷纷表达谴责。与此同时,不少说法开始在网上流传,也让大家发出这样的疑问:王振华是“初犯”,还是“惯犯”?受害的女童,是只有这一个,还是更多?
这是广大网友的心声:希望相关部门能彻查此事,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孩子们安全成长,远离暴力,远离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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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涉嫌猥亵9岁女童,被采取强制措施!H股大跌逾23%】
据新民晚报报道,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于本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
7月3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回复界面新闻记者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属实。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7月3日下午,红星新闻从新城控股集团获悉,目前公司正在对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的情况进行核实,稍晚将进行统一回复。
据新民晚报报道,犯罪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据了解,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涉案人王某今年五十余岁,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目前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拥有一家港股上市公司。
王某为江苏人,曾获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新城控股总部现设在上海,主要致力于住宅开发、商业开发与商业管理运营。其公司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公司已累计捐赠超过2亿元,还创办了大型公益品牌,致力于抚育、培养和教育贫困地区青少年。
公开资料显示,王某的社会职务很多,除了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还是江苏省人大代表,并在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上海市房地产商会、江苏省工商联等担任一定职位,获得过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以及江苏省、上海市不少荣誉。
截至发稿前,港股新城发展控股股价已大跌逾23%。
由于消息在A股收盘之后,新城控股A股股价收盘上涨3.79%。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A股股价目前处于近期高点位置,股价已从去年10月的18元附近一路涨至如今的4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