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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遂宁巡游车、网约车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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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遂宁巡游车、网约车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可通过三种途径提建议
日前,为着力于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历史积弊问题,规范网约车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意见稿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市民可通过哪些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关注点一】 巡游车
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协商调整“份子钱”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我市新增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
“目前,市面上的出租车经营权要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市城区出租车拟从2016年11月1日起不再收取有偿使用费。”据市运管处出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增和到期后重新配置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一律实行6年期限制,车辆强制下线年限为6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下线车辆引导报废。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将经营权与服务质量挂钩,也就是说,我市将推行优化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巡游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
而对巡游出租车运价,将实行政府定价,待条件成熟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相关部门也将科学制定、及时调整运价水平和结构,实行计时计程双计价、重大法定节假日自动上浮计价、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时分别自动计价等综合计价方式。
征求意见稿中,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份子钱”,即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严禁通过车辆向驾驶员转嫁或变相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关注点二】 网约车
车辆应为川J牌照 驾驶员必须要考证
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因此,网约车应依法依规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根据征求意见稿,遂宁的网约车应为川J牌照、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裸车购置价格应高于同期购置的本地主流巡游车价格,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安装相应的设施设备外,还应安装车载视频监控设备,车身不得喷涂、安装未经批准的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和设施设备,车内外不得张贴广告,应按营运车辆标准购置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网约车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方可从事网约车服务。
同时,网约车驾驶员进入也有门槛。除国家规定的条件外,驾驶员年龄应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无被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网约车驾驶员必须在同一组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从事网约车服务。
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日常管理、培训教育、服务投诉、信息安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应承担当事乘客和驾驶员的先行赔付责任”,要求建立24小时投诉处理机制,提供服务时应向乘客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关于安全和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也要求线上预约的车辆、驾驶员必须与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接单后不得违约拒载、不得途中甩客或故意绕道、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巡游车候客场所候客揽客、不得违规收费,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等。
而针对网约车的运价,我市将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有价格违法、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由发改、工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部门声音】
建立行业监管平台 推动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
对改革后的巡游出租车又该如何监管呢?市运管处出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建设出租汽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和政府监管平台,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依法规范行业、净化市场。
同时,引入社会评价、第三方测评机构等参与行业服务质量考评,建立经营者和驾驶员服务评价系统,与工商局联合建立行业信用体系。今后,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者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直接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鼓励和引导巡游出租车更新安装具有卫星定位、行驶记录、视频监控、网络预约、机打发票、智能导航等功能的车载智能终端,通过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实现预约用车、智能调度、电子支付、服务评价等便利服务,减少车辆空驶,提高运营效率,方便公众乘车。
【相关链接】
提意见 有这三种方式
如若社会公众对出租车和网约车改革有意见和建议,可在10月21日-10月27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反馈:
一、电子邮箱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snsygc@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遂宁市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
二、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遂宁市遂州北路467号道路运输管理处406室(邮编629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遂宁市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字样。
三、传真电话
将书面意见发送传真至0825-58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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