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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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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8-13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同时对于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通知》提出,要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为了保证舆情回应的落实,《通知》要求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给予回应人员一定的自主空间

  作为政府部门的代表出面回应舆情往往也伴随着“风险”,回应时说出的话、做出的表情动作,往往会被放大,比如前些年火遍网络的“躲猫猫”、“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等,都引起了比较大的舆论关注。

  在此次国办印发的《通知》中,特别规定了“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

  同时规定,对于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利用2年时间对相关人员轮训一遍

  不过,为了增强公开意识,转变理念,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通知》也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利用2年时间,国务院新闻办牵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各省(区、市)新闻办牵头对省直部门、市县两级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

  焦点1

  明确政务舆情第一责任主体

  对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对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如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而对于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的情况,《通知》规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对于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通知》要求,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回应舆情是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在回应过程中,由于事件发生的复杂性,以及存在的各种客观原因等,可能回应的人员会出现一些失误、甚至犯一些小错,这比较正常。国务院也一直强调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允许官员犯错误,并改正错误。

  竹立家认为,无论是个人回应还是部门回应,不管回应方式如何,都是代表政府的观点,因此老百姓质疑或指责也不是针对的个人,因此要求新闻发言人以及负责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遵循规范,不断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能力。

  焦点2

  对重大政策误解误读需重点回应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那么,什么样的政务舆情需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回应?《通知》明确了5种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包括: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此外,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竹立家认为,关键在于落实。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重大事件发生后,仍存在发布落后,主要领导不出面回应等情况,因此,文件中也规定将加强问责,做好舆情回应。

  针对不同政务舆情的应急回应机制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其他政务舆情

  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回应需包含哪些内容

  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对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

  ●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

  ●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进一步加大相关人员培训力度

  利用2年时间,国务院新闻办牵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

  各省(区、市)新闻办牵头对省直部门、市县两级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切实增强公开意识,转变理念,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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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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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8:49
看你们对这些重大突发事件是不是这样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8:57
政务公开,难。人家早就成为强制性,我们还在尝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9:04
1369811486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9:05
现在的村干部都不得力   很多时候找他们办事都是推推拉拉的办个事都得找几次了?   真不知道说的这么好的,不去每个良民家里查查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9:08
现在的国务院是真,下面政府人吃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9:14
国务院办公厅:重大突发事件,在24小时内开新闻发布会。这一壮举,深得民心,全国人民非常赞同,事出必有因,一追到底,越快越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9:33
能否问一下,为什么20|17年农村新农合扣费150元每人。有依据么?

发表于 2016-8-13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看政府的处理方式

发表于 2016-8-1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0:40
关建在落实。

发表于 2016-8-1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务公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0:56
哦好IJ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0:59
下面的政府现在办事不给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0:59
下面的政府现在办事不给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03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16
新闻是欺上瞒下,忽悠老百姓。新闻那是新年初一早上开门只说好的\美的,本人亲自受访过,要教我说好话,别乱说话。新闻是个悲哀的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17
想为国务院的通知点赞,但又深深地担忧——这些规定真能落地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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