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今天公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今后,我国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改革过程中,要遵循医院收入不降,公众总体负担不增,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力争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初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机构对患者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包括门诊、住院、各项检查、治疗、检验、手术等项目的价格。在改革启动前,医疗服务收入、财政补助、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收入的主要渠道。受“以药补医”机制等因素制约,之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总体偏低,公立医院需要靠药品加成来维持正常运行,有些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甚至占到了整个收入的四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朱德政:药品收入在整个公立医院的收入当中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可能会出现一些用药行为的不规范,甚至出现一些多开药的情况。这一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第一个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原来的三个补偿渠道变成两个补偿渠道,就是通过我们的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让医疗机构不要
>>提高诊疗手术等费用
原有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中,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也不合理。
目前,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等4个省市试点的城市公立医院已经把药品加成从医院收入中剔除,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这部分价格空间,提高了之前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之前偏高的CT、核磁共振、高压氧仓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费用。在确保患者总体就医费用不增加的前提下,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虚高价格。规范医生诊疗行为,合理使用药品和耗材。
江苏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通过现在这个改革,对于医院来讲,改变了它的收入制度,更深层次改变了医院未来经营、管理和发展的理念,由过去扩大经营规模,多卖药,多开药,而专项去创新医疗服务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这个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那么同时改善医院自身的这个经营管理。
>>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国家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各地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及时受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尽早进入临床使用。
>>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
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授权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
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和价格行为监管,合理确定医药费用总量,明确控费指标,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