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蓬校长叶卫东:
六年前我和你双方书面约定我在改建房屋时需要立三根柱子的学校土地2平方面积,校方承诺使用,并经学校支部研究决定我付200元土地补偿费。约定时明确三根柱子间地层归校方,楼层属我。按《民法通则》第六十条规定,属民事合同的有效部分。但三根柱子间空地(约10平方米)我家做了卷帘门,缓解我家原在自己底楼门市偏窄之用,现可将卷帘门折除归还。但其10多米上空楼层建在我三楼一底配套房结构一起,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特定物,学校需要可遵照《民通意见》第九一条规定,折价处理给学校。因这10平方米未履行国土部门批准使用权未取得房地一体。由学校自行补办手续。
于发祥改建的是原太蓬乡粮站经商房(合法交易,过户手续齐全)改建前一底两楼,将原粮站底楼封闭式的库房,淘汰适用民生的楼梯间,改楼梯打现浇,做大梁,前设大门直与学校教学大楼同意方向,门对门方便学校师生购物,历经已近十年。现叶卫东强迫我家将改建时毁去的楼梯恢复,重做房内通道,我二楼已租出去好几年,也不可能跟别人家里出行,这事实上办不到,也不可能恢复。改建房物的支配权,叶卫东无权非议。
房屋改建前,因l楼底库房先行开门,我托舅父校教导主任熊昌耀一手操办,租给叶碧淑经商,此时我家从学校通道上进进出出,就是拆除卷帘门,归还学校后,我家仍要从学校通道上通过,学校的通道是我家的唯一必经之路。
叶卫东手毒心狠,有法不依,借学校修围墙之名,包藏假公济私,凭权谋私之实,待围墙落成后,设食堂、小卖部招标承包,不远的将来历史会证明。目前校内已有人士透露他的设想。先发制人限制我家继续经商,以免与学校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所以以围墙将我一家堵死。我家是学校独一无二的不动产的校邻。我使用我的住房并不给学校造成任何妨碍、影响。其环境同学校一样舒适,干干净净,也无任何污染及喧哗噪音等等。那又出于何因学校堵死通道?堵成四方无路,比人间“地狱”还惨,牢房也有门嘛!我家与学校毗连的特殊地理位置,实属受地理条件所限制,无法另开通道,堵死通道丧失我一家人生路,我打工多年的积蓄几十万就化在改建房屋中,可至今还在苦苦挣偿还建房时的债务。我不间断与叶卫东通电话,他无济于事。不顾我上有90多岁祖父母,70古稀生父母,妻室儿女全家九口,膝下两女上高中,一字读小学,我本人场镇居民,无地无田,赖以街房生存,请 不要逼我走头无路.......也请朋友们劝劝他,电话13778182866.
于发祥
于深圳
2011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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