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南充市委门口,政府工作人员暴打正常接访人员》、《南充市委门口政府工作人员暴打拘留即将被领导接见的女子》帖子的回复
广大网民朋友:
近日,有网民相继在天府论坛和麻辣社区发表《南充市委门口,政府工作人员暴打正常接访人员》、《南充市委门口政府工作人员暴打拘留即将被领导接见的女子》的帖文称:5月19日,一名叫李金春的女子到市委信访接待室上访时,被信访工作人员使用暴力将其推出等候室;当日下午,在市委大门外遭到黄溪乡副乡长邓慧容等的殴打和辱骂并被强行拖离200米,而民警在接到报警后拒不接警;被民警带往高坪东观派出所并作笔录后,送往市拘留所拘留7天。经核实,帖中反映的“我乡副乡长邓慧容殴打和辱骂李金春,并将其强行拖离200米”的情况并不属实,现将李金春上访的真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5月19日事发基本情况
5月19日下午1时30分,我乡接到市委门卫值班室电话通知称:我乡名叫李金春的女子在市委门口堵门拦车,请我乡派出人员协助处理。接通知后,我乡派出副乡长邓慧容等到市委门口做李金春的思想工作,劝其离开。但至下午2时40分左右,李金春执意不走,大吵大闹。为不影响市委正常的工作和交通秩序,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我乡干部将李金春拉开,并继续做其思想工作。晚7时50分,李金春不仅不听我乡干部的耐心劝导,情绪反而更加激动,在市委门口拦截过往车辆,当西充县一警车经过时,李金春突然跪在街道中央拦住警车,造成交通堵塞10余分钟。市委门卫值班室当即通知了西河派出所和李金春户籍所在地的东观派出所,得到消息后,西河派出所赓即出了警,并强行将李金春带离了现场。东观派出所收到消息后,派出民警于二十分钟内到了现场进行处置,经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和调查取证后,高坪区公安分局认定李金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李金春行政拘留7天。
从5月19日下午1时30分起,直到20日凌晨3时30分李金春进拘留所,我乡干部一直在现场坚持对其做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但李金春态度固执,思想偏激,不仅打骂干部,还将我乡干部蒋楠的衣服扯烂,但我乡干部始终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没有发生帖中所说的殴打和辱骂李金春的行为,更没有将其强行拖离200米。
二、李金春家庭基本情况及上访原因
李金春,女,现年26岁,家住我乡棕树桥村1组,2007年毕业于南充师范学校,现在推销保险;其母王玉兰,现年51岁,有间歇性精神病;其弟李云虎,现年20岁,高中辍学在家;其父李仕宽,现年51岁。
李仕宽于2009年2月在岳池电建公司项目经理胡学华负责的河南某工地打工时,因一氧化碳中毒,引起迟发性脑病,理赔未果。李金春为此多次到京、省、市、区上访,言行过激。
三、李金春上访经过及我乡在处理此事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2010年5月10日,我乡接到区信访局电话称:有一名叫李金春的黄溪乡人以过激言行在岳池县委、县政府和县电建公司上访,辱骂干部并打起铺盖卷在岳池县电建公司门口留宿数日,岳池县信访局请求协助处理。
5月11日,根据区信访局安排,我乡派出以人大副主席罗琼为组长的工作组前往岳池,在岳池县信访局的主持下召开了“关于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处理协调会”。会上得知:李仕宽经其女李金春介绍,于2009年2月随岳池县电建公司项目经理胡学华的工程队前往河南郑州务工。2009年12月22日晚,李仕宽将煤气炉搬进住宿工棚烤火时,引起一氧化碳中毒,因当时未到医院详查,就当一般感冒医治。2010年1月20日被送回高坪后,发现病情加重,经市第五人民医院、川北医学院附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引起迟发性脑病,在第二人民医院医治至今。事发后,李金春多次找到胡学华家属及岳池县电建公司,要求出钱为其父治病,而公司提出的“先见病人后给钱”的想法被李金春拒绝,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5月12日,在我乡干部和岳池县信访局的劝导下,双方最终同意到南充市第二人民医院探视病人,用工方胡学华之子胡吉刚当即向李仕宽支付了3000元生活费,并答应第二日再向医院预付治疗费10000元。5月13日,李金春与胡学华派来付款的人员发生争执,对方仅仅支付了5000元,便不再理会。
此后一段时间,我乡和区信访局及区委政府领导先后5次与岳池方面协调,为李仕宽解决医疗费11万元。同时,我乡为李仕宽争取到大病救助3000元,解决困难补助5000元,区政府为其解决大病救助2.8万元,为其协调、解决资金共计15.4万元。但李金春并不满足于此,认为是我乡干部将其从岳池接回,故而将一切责任强加给我乡政府,并以此为由,多次进京和到省市区上访,并发短信诬陷、辱骂我乡干部,威胁要求我乡为其父支付治疗费用。
2010年8月5 日,李金春携带刀具企图破坏我区的重要外事活动,在区政府大门口挥舞刀具闹事,险些划伤一名女干部。
2010年9月25日,李金春携其母再次来到区政府无理取闹,要求区政府给其出具工伤鉴定结论,我乡及区信访局干部反复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却遭到母女二人的谩骂和抓扯,甚至还以携带炸药相威胁。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绍荣对其耐心劝解,但母女二人仍固执己见,出言不逊,直至下班时间仍滞留区信访局不走。
为把“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一事调查清楚,并引导其家属以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根据区委政法委的安排,2010年11月21日至26日,由区信访局牵头,抽调区公安分局王爱民、区法律援助中心林谦、胡阳和我乡副乡长邓慧容组成“李金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查组,与李金春一同专程远赴河南郑州调查了解事发经过。调查组经过艰难的调查走访,掌握了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部分信息,收集了起诉胡学华的足够证据。但李金春坚持不走司法程序,只相信上访,并认为高坪区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此次事件中推诿敷衍。
2010年12月8日上午,李金春携其母亲到市委无理纠缠,市委工作人员尽管热情给予接待解答,但母女二人仍出言不逊,甚至强行阻拦市委36号车,情绪十分激动,场面难以控制。在得到消息后,我乡干部、东观派出所所长及干警、区信访局工作人员赓即赶到现场耐心劝解,但李金春母女二人不听劝阻,继续在市委门口大吵大闹、焚烧报纸,鉴于此,东观派出所民警将李金春母女二人强制带回区信访接待室。回高坪后,我们一边耐心细致作解释工作,一边再次联系岳池方面协商解决李仕宽的医疗费,但李金春始终认为区信访局不作为。下午上班时间,李金春越发丧失理智,在区政府大门口胡搅蛮缠,借势谩骂侮辱自己的母亲,用砖头砸过往车辆(区委宣传部车辆车牌被砸破),将鞋脱掉打砸信访工作人员。
2011年3月25日上午,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谭敬凤同志在市政大楼304室主持召开协调会,岳池县维稳办、信访局、电力建设总公司和我区维稳办、信访局及黄溪乡政府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1、尽快调查取证,还原事件真相,定性案情,划明责任。2、组织一次联合调解。3、给予信访答复。4、引导其依法诉讼。5、适当解决李仕宽当前的医疗费用。
2011年4月25日下午,根据区长刘本良同志的批示和安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绍荣同志在市政大楼304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黄溪乡棕树桥村李金春信访事项调处工作。区委政法委、区委维稳办、区信访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黄溪乡政府、东观派出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1.由黄溪乡政府、东观派出所、区司法局重新启动调查。2.建议李仕宽转院治疗。3、区民政局、黄溪乡政府对其帮扶解困。4.黄溪乡政府、东观派出所继续对李金春做思想工作。5.继续与岳池县有关单位协调。6.区法院要积极关注此信访事项,如李金春提出诉讼,要及时立案受理。当天,区长刘本良同志为李金春解决大病救助2万元。
2011年5月12日,区长刘本良同志在区信访接待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调处李金春信访事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绍荣同志、区委政法委、区委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司法局、黄溪乡政府、东观派出所等单位相关人员及李金春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1、必须想法找到当事人(用工方),当面调处此事。2、必须想法查清用工方所挂靠的公司。3、进一步调查取证事发地的工友,固定证据,以便立案起诉。4、新农合报一部分账,民政再给予一定的大病救助、适当的困难补助,解决李仕宽的部分医疗费用。6月13日,区长刘本良同志再次为李金春解决大病救助8000元。
2011年6月13日、14日,挂牌督办此信访案件的区公安分局政委徐蜾,分别召集了东观派出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黄溪乡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研究李金春信访事件,并于6月16日带队深入岳池,与岳池相关部门取得了较好的衔接,于6月17日,由东观派出所民警到岳池县与岳池国保大队一同深入知情(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工友进行调查取证。
四、我乡在处理李金春上访事件中遇到的困难
1、李金春虽户籍在我乡,但此次事件的责任方和事发地均不在我辖区,我乡无权直接处理该纠纷;2、由于案件责任方与我乡无隶属关系,加之责任方拒不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也不提供收集证据的线索,李仕宽目前记忆不清,无法正常交流,我乡查清案件事实较为困难;3、我乡在参与协调处理此事过程中,李金春一直拒绝配合,甚至故意制造人为障碍,阻止调解工作的开展;4、李金春性格偏激,其母又有间歇性精神病,交流沟通难度非常大。5、李金春坚持不走司法程序,法院无法立案,导致调查取证等工作无法进行。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为李仕宽协调解决医药费和基本生活保障,处理李金春上访事件中,我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真心为民、构建和谐”的原则,解释工作耐心细致,协同配合积极有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配合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弄清事情经过,使纠纷得以妥善处理;2、积极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引导其依理依法维权;3、对其家庭存在的具体困难,尽可能地给予帮助。
对于“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
一事,我乡将继续给予当事人帮助和帮扶,并协助配合岳池县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妥善处理,请广大网民朋友监督!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