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相关部门的调查笔录
一审最后做出了如下判决:确认四川家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黄楠于2009年7月18日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关于“坝子”16.74平方米的补偿协议无效;要求黄楠返还四川家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同无效部分取得的置换房屋面积16.74×2的33.48平方米的房屋面积。
黄楠等人不服此判决,她们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黄楠认为当初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没有包含第三人(即黄英、黄莉)的公共通道面积,属认定事实错误。而且她们和黄英、黄莉就没有恶意串通的故意。
二审认为,作为开发公司的拆迁人他们应对被拆迁人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财产进行调查核实,而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准,所以家乐园公司以不知道该土地权利人还有黄莉、黄英为由赔偿错了是自己的失职,而他们和黄楠的补偿面积当初也是经过双方商定的。所以二审撤销原判,驳回了家乐园公司对黄楠的诉讼请求。
而此时作为黄莉、黄英的50.23平方米的土地赔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欧洲印象”二期剩下的两栋房子正准备开工,而黄莉、黄英的土地刚好处在了这片土地的中央。
拆迁、建设和违规
作为“欧洲印象”二期的开发公司他们在国土局没有土地备案,但是他们却也拿到了建设工程许可证。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类,黄莉、黄英为50.23平方米的土地不停奔走,之前,他们一直试图和开发商直接谈判,但沟通相继无果。
后来,黄莉、黄英听从了一些身边人的建议,找到作为“欧洲印象”二期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开发没有对被拆迁人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财产调查核实,对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准的工作没有核实,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找过我们协商,也就没有取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黄莉、黄英向《读者报》记者出示了土地登记审批表,这份宗地编号为A-03-087-(1)的仁国用(96)字第605号明确显示了黄莉、黄英拥有面积为145.83平方米的划拨土地。
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开发商必须取得所有被拆迁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才能够有权开发,才能够依法报建、报批。而取得土地所有权并不能以不知情为由,而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准是很简单的事实。
但是事实却是,这个处于仁寿最繁华地段的项目,在这样的情况下,却拿到建设工程许可证的。
黄莉、黄英她们开始不停地向仁寿县规划局反映此事。
在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2010年5月20日的调查笔录中记者看到,黄莉、黄英向仁寿县规划局明确反映了开发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要求开发商支付两人各一套不少于140平方米的门市和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
一年过去了,“欧洲印象”二期项目已完成两栋并全部预售,剩下的两栋已经要开始动工,而黄莉、黄英的土地就处在这剩下的两栋中间,黄莉、黄英对阻止土地的失去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
曾有一段时间,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一位副局长曾出面调解此事,开发商也空置了一套90多平米的住房作为补偿预备,但是前提是要开发商在状告黄楠胜诉收回房屋后。
而现在开发商在官司上也已经输了,离赔偿更加遥远了。
后来,黄莉、黄英在持续的反映问题里,发现了一个更加惊人的事实——“欧洲印象”二期项目可能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就得到了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开发公司在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时必须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规划和建设局方才能批准建设工程许可证。而显然,开发商并没有做到这一步—至少黄莉、黄英的土地使用证还在自己手里,而黄莉、黄英了解到三哥的产权证也还在他的手里。
“欧洲印象”二期是否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件,仁寿县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欧洲印象”二期开发的土地并没有在国土局备过案,国土局找不到它的资料。也就是说没有办理过土地使用许可。
在国土局连备案都没有的前提下,“欧洲印象”二期项目是如何在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的监管下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记者采访了该局一位官员,该官员明确表示“欧洲印象”二期在资质和建设程序的审批上不存在问题,而黄家所产生的纠纷,完全是他们姊妹多了,内部赔偿分配不均而造成的。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采访中,一位熟知仁寿地产行业的人士透漏,“欧洲印象”二期项目开发方很有一些背景,即使之前的拆迁都可能存在问题,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是政府拆迁招投标,而现在随着“欧洲印象”二期项目开发暴漏出来的问题,一些政府官员也显得骑虎难下。而这种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土地,不按正规程序办理出让手续的项目在仁寿绝对不仅这一家。其根本原因就是要逃避应该上缴的土地出让金——这笔出让金也绝不是一笔小数目。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家(指违规商家)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搞定一些部门,先把房子盖起再说,总不至于喊我把房子拆了三,更何况像这些大楼盘。而一些部门的监管缺位是导致这种情况不断地发生的根本原因。”
拥有总多人口的仁寿县对房地产的需求相当旺盛,而开发过程中的违规操作也显得频繁而又隐秘,一位据称熟知内情的行业人士表示,相比较黄莉、黄英失去的50.23平方米的土地而言,更大的问题还没有显示出来,这可能是一个“盖子”,如果揭开,可能会引发潘多拉效应!
事情真如此?本报将对此事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