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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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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3:47 | |阅读模式
    我们是重庆到巴中的农民工,在2012.6.28与徐州市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英分公司的甲方代表李兴平签订了水磨钻打桩合同,合同约定工期内我们完成了工作,约定的结算方式是“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支付应支付工程金额的60%,剩余的40%工程款在两个月内付清”我们于2012.7.28检查合格,但是至今为止,合同到期都那么长时间呢,该公司仍一分钱也未付,包括生活费也未付。一共拖欠我们11万多,每次要钱都是对我们说‘一会转帐’ ‘明天给现金’总共10多次,没有一次真话,骗的我们一群农民工到处跑,真的很可狠也很伤心,大家都吃不起饭呢,还有的都跑工地塔吊上准备自杀呢,我们也找呢很多部门。。全都是你推我我推你。。实在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啊,11万多对于该公司来说只是渣渣钱,对于我们农民工来说分到每个家庭的都是救命钱啊,望各位好心人帮我们农民工顶起啊。。难道农民工就不是人吗?不用吃喝吗?可以随便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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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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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4:59 |
政策规定—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时应该缴纳“保证金”之类的,用途之一就是解决农民工工资。你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
发表于 2012-10-31 15:44 |
郁闷的经历 发表于 2012-10-31 14: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策规定—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时应该缴纳“保证金”之类的,用途之一就是解决农民工工资。你可以去相关部门 ...

楼主所反映的企业未在巴中登记,同时又未说明项目名称和施工地点,因此我局无法查实处理。

发表于 2012-10-31 17:14 |
通用作法都不晓得?把项目部大门锁了,把路堵起派几个保镖24小时跟到老板,注意是24小时。然后坐等相关部门介入解决吧,我走遍大江南北在那个公司都遇到使这些这些招的工人就没有要不到钱的
jld

发表于 2012-11-5 22:11 |
女士们先生们,**部门的同志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我们例行**时间。
众所周知,我和农民工兄弟为天津汉沽殡葬管理所干了一个工程。应支付我们各项工程款1400多万元。我们多次催要,而汉沽殡葬管理所于我们友好合作关系不顾,多次声称不支付款项。

我们百姓与民政部门一直是鱼水情深,公仆与主人翁的亲密关系。然而殡葬管理做却于事实不顾,于当前维稳大局不顾,做出有伤我方合法权益与自身形象的事情来。

早在2009年,天津就以(2009)二中民四初字第45号法律文书形式,确认应支付我方1400多万元。这一有力证据表明1400多万元应无条件支付给我方。我方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多次严正交涉。殡葬管理所还欠着我方1380万元。这1380万元里,其中350万元是我们民工的工钱,血汗钱。我们强烈要求殡葬管理所立即无条件支付给我们。

我们还看出,殡葬管理所上级管理部门,即汉沽民政局,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民政局领导叫嚣民告官的案子输了有损政府形象,所以不能支付判决的款项。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是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的。

我们还很遗憾地听到民政局领导李朋同说:我就代表政府,我说不给就不给,你能怎样?我们主张,和平合理合法地所要款项,以和为贵,以维稳为大局,从不非法**。汉沽民政局置二中院判决于不顾,破坏劳动人民与政府部门的感情,是与其身份,其职能不相符的行为。

我们重申,汉沽殡葬管理所应立即无条件把工钱支付给我们。

记者:“你好,我是讨薪社的记者。如果**部门继续把材料转给汉沽民政局,你们将如何处置?”
女民工:“在这里,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说,那350万元本来就是属于我们的,我们将密切关注。”
记者:“如果汉沽殡葬管理所拒不支付款项,你们该如何打算?”
女民工:“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无论汉沽殡葬管理所以何种理由拒付款项,都是非法的,无效的。都不能改变应该支付我们350万元的事实。”
记者:“据说,汉沽殡葬所是家族式管理,有贪污腐败现象,请问你如何评论,谢谢。” 女民工:“那是殡葬管理所的内政,我们无权干预,谢谢。”

jld

发表于 2012-11-5 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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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23:24 |
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

发表于 2012-12-14 23:25 |
ppppppppppppppppppppppp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5:11 |
快过年呢,我们农民工工资已收到,该公司对我们的态度也比较好,希望版主能帮忙屏蔽下帖子内容中涉及到的公司和个人名字, 我是新手,当时也是一气之下所为,不知道该怎么删或屏蔽啊,望版主帮帮忙啊!

发表于 2013-1-13 16:46 |
到劳动局去告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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